1911年春,随着哈尔滨鼠疫疫情的控制,共和国高层关注着两件事,一是将于明年举行的国会中期选举,第二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逐渐进入**的土地改革。
龙谦首次出巡极大地推动了《土地法》的贯彻执行。对于国防军实行军衔制,政界及百姓反而不大关注了。
汹涌的舆情集中在了《政党组织法》和《国会组织法》的出台。这两部超重量级的法律基本奠定了共和国的政治结构和权力框架。
1910年首届国会召开,标志着龙谦设计的国家结构基本成型。首部《宪法》的颁布,从法理上明确了国家的政体和组织结构。但缺失处仍多,特别是国会的组成、职权及运作仍难以担负《宪法》赋予的职能。近一年来,以洪粤诚、宋教仁为首的原宣传局班子继续努力,终于在辛亥年春节后推出了两部必不可少的《组织法》。
梁启超对共和国建国之前的政治力量曾有过精辟的分析。那时内战尚未爆发,他给暂时退出政治舞台蛰伏彰德的袁世凯写信说,中国的政治力量可分为三派,一是以袁世凯龙谦为首的实力派,二是由立宪派转化而来的改良派,三是以孙文为首的革命派。第一派毋庸组党,第二派必须组党,第三派应改造为党。
党禁在满清未亡之时实际已经解除了。共和国成立后,首届国会出台了《政党登记条例》,从法律上初步规范了政党的组织运行。
中国人被压抑了几千年的政治热情似乎一下子释放了出来。到1911年春,登记注册的政党竟有三百个之多!政党谱系的复杂程度堪比《石头记》四大家族族谱。
比较著名的政党有洪粤诚为主席的科学民主同盟,陈超为总书记的农工党,这两党的背后站着军队,是实力最为强大的两党。科民盟登记会员已有200万,组织渐臻完善,会员大会都开过两届了。农工党人数更多,光是山东一省就有正式党员百万余人,东三省、山西、陕西都是农工党的大本营,不过。就组织和宣传上。农工党却逊科民盟一筹。而同盟会留在国内的势力分分合合,成立了以林森居正为首脑的国民联合党和刘揆一、李平书为首的民主建国党;北洋系徐世昌、赵秉均、陆建章成立了以北京天津为基地的共和党。除此之外,宋教仁汤化龙林长民的共和建设讨论会,章炳麟、熊希龄、张謇的统一党。陈锦涛、王宠惠的国民共进会。岑春煊的国民公党。也算有一定的影响力。不过比起前四个政党就差了。
而享有大名的梁启超,反而在政党纷出之际置身党政之外,专心搞起了学问。他给文教部长蔡元培关于组建国学研究院的建议已获批准。本来文教部就有成立集天下英才为一体的中央研究院,其研究范围却不局限于文史哲,梁氏的报告促成了中央研究院的提前诞生,据说政务院已内定蔡元培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聘梁启超为历史语言研究分院院长了。
《政党组织法》的出台是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它从法律上规范了政党的组建和运作。其目的显然是结束两年多来的混乱局势,为实现《宪法》中确定的政治结构做法律上的保证。
《政党组织法》最为关键的有这么几条,1、国内所有政党必须以遵守《宪法》维护国体为前提,否则将视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情节严重者以叛国者治罪。2、军队、警察现役人员不得加入任何政党。3、个人不得跨党,即不得同时参加几个政党。4、自《组织法》颁布后,现有政党须重新登记并进行三个月为期的整顿。
关于国会将出台《政党组织法》的传言是早就有了,毕竟现状实在是太过混乱了。这种局面下很难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热衷于政党政治的国会副议长宋教仁是《政党组织法》的起草者。毕竟第一届国会的诞生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产物,和宋教仁心目中的政党政治差距甚大。在龙谦的支持下,去年一年,宋教仁埋首于此事,终于在春节前推出了这部影响深远的法律。
不出意料,《政党组织法》及《国会组织法》颁布后引起了国内政界的大哗,也引起了国际上的注意。
遵守宪法维护国体是题中应有之意,政党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运作。这个倒不出意外。不准现役军人甚至警察加入政党,其目的显然是让国家的武装力量和强力机关超然于政争之外,这也没什么说的,绝大多数政党都为之喝彩。只有不准跨党运作引起了混乱。因为现状是,跨党运作成为了普遍现象。
据统计,在目前出名的政治人物中,刘揆一、李平书四党,章炳麟五党,梁士诒、杨度六党,张謇、唐绍仪七党,熊希龄、赵秉均八党,最多的是伍廷芳,竟然加入了十一党!
个人只能有一个政治选择的规定出台,必然造成现有政党的分化重组。政党必得首领,首领必得名人,否则难以开展工作,这是唐绍仪、伍廷芳等加入若干政党的原因。《政党组织法》的出台,使得现有政坛上的“大腕”们必须认真考虑了,因为在《政党组织法》之后,还有一个《国会组织法》的修订出台,后者的分量更重,它将直接决定政务院的组成。
《政党组织法》不过是规范了政党的组建运作,《国会组织法》将决定共和国的权力构架。
《国会组织法》分国会为参众两院,参议院议席暂定为90席。之所以是90席,是按每省(含与省级政府平级的直辖市)三席确定的。现在,全国共设26省:直隶、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内蒙、外蒙、青海、西藏计26省。另有北京、上海、济南及广州四个直辖市。
辽宁即奉天。早在1910年10月。根据总统的提议,政务院改奉天省为辽宁省。奉天市为沈阳市。
众议院设议席460席。各省数额不等,是根据各省人口确定的。共和国成立之初及启动了人口普查工作,由民政部牵头,警政部配合,历时一年,初步查清了版图内人口状况。当然不含被割让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人口。计有人口大数为4.6亿,按百万人出一名众议员的原则,共设众议员460人。
《国会组织法》规定,各省按照名额选举众议员550人组成众议院。然后众议院按照每省3名的名额从已当选的众议员中再行选举90人组成参议院。
众议员按人口产生。体现了民主的基本含义。为了保证人口基数少的省份权利,参议院不再考虑人口现状,而是不分多少,一律3人。
《国会组织法》的出台。基本实现了《宪法》所确定的共和国行政、立法及司法权的分立。总统作为共和国元首享有行政权。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会作为共和国的立法机构享有立法权。最高法院作为共和国的独立司法机构享有不受总统府、政务院及国会约束的终极司法权。
《宪法》已经明确,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拥有行政最高权力。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行政方面,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给国会,经参众两院分别审议后进行投票,超过半数即行生效。总理对总统负责,受命组建政务院,作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各部部长、各省省长的任免经总理提名,报总统批准后后生效。其中,国防部、警政部及司法部由总统直管,不受政务院领导。
军队方面,国防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均归总统领导。军队的编组、调动、将领任命均归总统或有总统授权的机构负责。
就国会而言,权力不仅局限于立法。就表面意义,国会拥有的权力是最大的。
第一是决定总统及副总统人选。按照《宪法》修订案及《国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后总统的产生由众议院多数党提名,名额为两个,即众议院第一、第二两大政党各自提出自己的总统人选,得到众议院超过半数议员的认可后交参议院闭门选举,以产生总统及副总统。副总统在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代行总统职权。
第二是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国家对外宣战、建立与断绝外交关系、政府预算均需国会的批准。
第三是国家要务的知情权。总统每年至少一次向国会报告工作,接受国会的审议。
不仅如此,国会还拥有对总统的弹劾权,假如国会认为总统违宪或者违法,或者渎职,可以启动弹劾程序。当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弹劾即生效,总统必须下台,并接受司法调查。
《国会组织法》还详细规定了参众两院的工作内容及职权。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是不等的。众议院像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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