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有个词语说得好,叫做“衣食住行”。
短短的四个字,就把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四大需求解释的淋漓尽致。
事实上,这个词不仅仅是适用于华夏,放眼全世界,这个词依然通用。
别看老外是黄头发白皮肤蓝眼睛,可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依然需要“衣食住行”!
对于一个自然人来讲,衣、食还有行这三者都还好说,但唯独这个“住”,绝对是一个比较大的负担,尤其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如果没有一个固定的居住场所,那家还能称之为家吗?
所以,自古以来,不仅仅是华夏人,就连老外都对住非常重视。
这种传统延续到现在,依然适用。
别以为这个世界就光华夏人喜欢买房置地,老外同样是如此。君不见那些有钱的老外,一个个的不是别墅就是庄园甚至是城堡吗?就算是没钱的老外,也得买套公寓住着啊。
所以,在国外,自从工业革命之后,尤其是进入到二十世纪之后,这房地产生意就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生意。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房地产生意都曾经成为其经济组成中的重要部分,谁都无法忽略。
即便是到了现代,全世界的房地产生意依然是各国经济组成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无法忽视房地产生意。
就拿世界第一大国美国来讲,房地产生意同样很重要。
美国的房地产生意是很发达的,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当然,因为美国是世界面积第四大的国家,国土面积和华夏差不多,可人口却比华夏少了好几倍,甚至连华夏人口的零头都比不上,所以房地产经济在美国的经济组成中并没有现在的华夏那么重要。
可即便是这样,一旦美国的房地产经济出现危机,那么必然会引发经济基本层面的动荡。而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一旦美国的经济基本层发生动荡,那么必然会引发这样那样的经济危机,从而波及全世界。
事实上,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美国的房地产经济先后经历过四次“危机”,每一次房地产经济发生危机,整个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经济都会跟着发生动荡。
根据美国官方给出的数据,从1963年到2011年的47年间,美国实际成交房价上涨了近14倍,1963年与2007年的顶峰相比更上涨了16.7倍。在这47年间间,美国的房价平均每年上涨5.9%,总的来讲,美国房产价格小波动不断,大趋势则稳定上涨。
在这47年间,美国房地产经济一共发生过四次比较大的波动,第一次是发生在1969年。
在那一年,因为越南战争、阿拉伯国家大幅提高油价以及禁运石油,美国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五次经济危机,导致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从7%上涨至8-11%,房产市场价格下跌,于是“第一次房地产危机”开始了。
这次房产危机持续了大约三年的时间,1972年房价触底反弹,之后很快回到经济危机之前水平,并且开始了开始数年的大幅上涨。
美国的第二次房地产危机爆发于1981年。在这一年,因为中东的不稳定,以及石油的大幅涨价,导致了美国的经济严重滞涨,失业率大增。
在这种情况下,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迅速拉高到了18%,一级借贷利率高达22%。人们对市场充满了消极的态度,认为近十年房价都难以回升,于是,房产交易量大幅缩水。
但事实上,这次房地产危机仅仅持续了两年的时间,然后美国的房价便又回到了上升的轨道。
至于美国爆发的第三次房地产危机,是在1991年,只不过相比于前两次波及全国的房地产危机,这次的危机波及面并不大,仅仅只在加州等有限的几个州爆发。
第三次房地产危机持续的时间也有两年左右,然后从1993年开始,美国的房地产经济进入到了一个长达十四年的繁荣期,一直到第四次房地产危机的到来。
相比于前三次的房地产危机,这次爆发于2007年的房地产危机差点要了美国的老命,而且不仅让美国的经济遭受到了重创,更是引发了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而且不同于前三次房地产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这第四次房地产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危机要严重的多,不仅仅是美国经济遭受重创,欧洲、亚洲、大洋洲的很多国家的经济也跟着遭了罪,这次房地产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的恶果超过了1987年的美国股灾,甚至被人们誉为仅次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之后最为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
而引发这次美国房地产危机的根源就在于那些投资商的贪婪!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美国爆发了滞胀危机,不仅导致了美国爆发了第二次房地产危机,还连累了全世界的金融。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一套以复兴传统自由主义理想,以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为主要经济政策目标的思潮开始在美国蔓延开来。这套思潮被称为“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在美国大行其道,其核心内容就是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等市场的干预,打击工会,推行促进消费、以高消费带动高增长的经济政策等。
在这种经济政策下,美国政府开始鼓励老百姓寅吃卯粮、疯狂消费,以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同时,这种经济政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除管制,其中包括金融管制。
于是,自八十年代初里根政府执政以后,美国一直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推进金融自由化和所谓的金融创新。例如,1982年,美国国会通过《加恩-圣杰曼储蓄机构法》,给予储蓄机构与银行相似的业务范围,但却不受美联储的管制。根据该法,储蓄机构可以购买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发放商业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款,甚至购买垃圾债券。
后来,美国政府又连续推出了更多类似的律法,目的就是为了将银行业与证券、保险等投资行业的之间的壁垒消除,从而为金融市场的所谓金融创新、金融投机等打开方便之门。
在上述法律改革背景之下,美国华尔街的投机气氛日益浓厚。特别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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