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比头皮飞了出去。
差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点,尼玛德比就跟他的兄弟地下相聚去了。
“找死!”
秦天瞟了尼玛德比一眼,继而趴在沙丘上,迅速爬上沙丘,探头冲外边望了一眼。
这时间是尼玛德比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来的。
秦天算准时间,狙击手已经开了一枪,即使他速度再快,也需要1.75秒的时间换好子弹,再度瞄准,扣下扳机开出第二枪。
这个CD时间,是扳机的换弹时间。
秦天比扳机慢一丁点,大概在1.9这样。
有的时候,一丁点时间就代表着失去性命。
纵横国际战场这么些年,秦天从未遇到过有狙击手比扳机的CD时间更快的。
一丁点的时间,秦天还不足以找到对方位置,不过,有个大概的方位就好了。
重新趴下后,秦天四处瞟了一眼。
到处都是荒凉的沙漠,除了他们跟前这个小土坡之外,根本没有适合藏身的地方。
一出去,就是活靶子。
怎么办?
所有人抬眼盯着秦天,包括郑晓彪他们,以及泪眼朦胧的尼玛德比。
郑晓彪知道,秦天也是个狙击手,所以,当前情况下,只能靠秦天。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身后的背包拆下,然后从里边取出枪管,弹簧之类的。当着众人的面,用了不到三十秒时间,便将巴勒特狙击枪重装好。
重点描述一下,为了这次作战任务,秦天身上穿的是土黄色海军陆战队的作战服。贴在沙丘上,即使在几十米开外,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很难分辨的清楚。
霸气修身的作战服,穿在他身上,给阳光迷人的秦天更添一份男人气概。
要搁这样回安南的话,不定得迷死多少少女。
其他人都还戴了个头盔,秦天连头盔都没带。在狙击枪面前,这玩意儿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
听枪声就知道,对方手中的狙击枪是美国造M24狙击枪,最大射程为800M,初速:870M/秒。
八百米内可以射伤人,六百米射击胸部可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死亡率,五百米内,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而经过目测,秦天大概的可以估测到对方藏匿的具体位置,离他们这儿最多不过四百米。
一旦被子弹射中要害,也不用治了。
射中大腿,胳膊的话,子弹强劲的后坐力,会把胳膊和腿一块带出去。射中脑袋的话,那脑袋大概也找不到了。你可以想象,两块钱的鱼雷在西瓜里边爆炸的情景,差不多就是那样。
所以秦天务必小心小心再小心。
在战场上,稍有不慎,下场就是丢了性命。
太阳很大,刚晌午,沙漠的天空挂着一轮盘子大的烈日,无情的烘烤着大地。
深吸了一口气。
秦天拔出匕首递给郑晓彪,示意郑晓彪用匕首盯着钢盔,绕到另外一边去,快速将钢盔顶出沙丘外。
后者照做,爬到离他们不到三米位置,然后冲秦天示意。秦天点头,与此同时,把拇指粗细的子弹填入弹膛。
这时,郑晓彪也是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猝然抬手将钢盔顶了出去。
人似乎有这么一个习惯,在面临死亡前后,都喜欢贪婪的吸气。
或许,对于这个时候的人们而言,没有什么比氧气来的更加宝贵。
“嘭!”
不到一秒钟时间,嘭的一声巨响,子弹激射而出。
只觉得一面山脉砸了过来,郑晓彪整个人连翻带滚,向后飞出三五米远。而他手中的钢盔,早不知道飞哪儿去了,匕首也没了踪影。地上,徒留几块碎片。
开枪了。
秦天大喜过望,就怕对方不中招。
他二话不说,连忙架着狙击枪爬上沙丘,整个人完全暴露在对方的狙击枪范围内。
“人,人在哪儿?”
秦天眯着一只眼,另外一只眼,透过瞄准镜,一一在可疑的地方搜寻起来。
找到了。
瞄准镜中,秦天发觉对方所在。
那个狙击手,还真够奸诈的,就藏着一簇灌木后边。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副手,也就是观察员,趴在狙击手身边,拿着望眼镜指着秦天。
通过瞄准镜,秦天发觉,对方狙击手也在盯着他看。
这一刻,四目相对。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开枪了。
“嘭!”
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在旷野上,传的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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