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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沫沫醒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晚上了。
她还在皇宫的酒店房间里,灯亮着,Enson不在,守着她的是昨天那位给她上药的工作人员。
除了被迫陪Enson的时候,只要她醒着,她绝对不愿意在这个房间里多呆,她谢绝了工作人员让她在这儿继续休息的提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
皇宫位于怀江城最奢华的地段,这片区域寸土寸金,而凌沫沫住在城南接近乡下的郊区。
从这儿到她住的地方,要倒三班公交车,等她回到住的地方,差不多是晚上十二点钟了。
这房子是她租的,一室两厅,空间挺大的,她一人住的浪费,在两个月前贴了个招租广告,运气还算不错,第二天就有和她差不多大,长得漂亮的跟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子找上门来。
那女孩子看人的眼神怯怯的,说话也很柔声柔气,像是从城堡里跑出来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女孩叫易喜欢,一见她的面,就给了她一信封的钱:“我用双倍的价格租你的房子,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就是不要让我跟你签合同。”
她当时挺惊讶的,下意识地问了句:“你跟家里闹了别扭,所以离家出走了?”
易喜欢摇了摇头,半晌才小声的说:“是,但也不是。”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多爱管闲事的人,易喜欢长得好看又无害,给的钱也多,她就答应了易喜欢的条件。
易喜欢一看就是那种被家里娇生惯养大的人,不会做家务,很多生活常识也不怎么懂,看在她多给了一倍房租的份上,她不管是做饭还是洗衣服,都会顺带着帮下易喜欢。
两个人在一块住了两个月,谈不上感情多深厚,但也算是做个伴。
这栋破旧的楼,没电梯,灯还坏了好几盏,凌沫沫摸着黑爬上到五楼,她看这么晚了,以为易喜欢睡了,没敲门,轻手轻脚的翻出钥匙开了锁。
推开门,换完鞋,她一转身,就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睡着的易喜欢。
凌沫沫走过去,发现易喜欢手里捏着一张照片,是个合影,她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察觉到有人靠近的易喜欢睁开了眼睛:“你回来了?”
凌沫沫“嗯”了声,往易喜欢手里捏着的照片上扫去。
这次她视线都没落到照片上,易喜欢就已经将照片收了起来,她指了下不远处的餐桌:“你吃晚饭了吗,我晚上叫的外卖,给你叫了一份。”
凌沫沫这才发现桌上放两个饭盒,她连忙道了句:“谢谢。”
易喜欢笑了笑,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先去睡了,你吃完也早点睡。”
凌沫沫嗯了声,等易喜欢进了房间,她才走到餐桌前。
她醒来之后,一直都没吃东西,她本来也没感觉到饿,现在被易喜欢这么一提醒,肚子反倒是叫的厉害了起来,饭已经凉了,她懒得热,就这么拿着筷子飞速的扒进嘴里,填饱肚子,然后就回了房间。
兴许是昨晚上昏迷过去之后,睡多了,今晚的她并不困,她找了个抱枕搂在怀里,情不自禁的想起自己昨晚上梦到的那些往事后来的事。
后来她被学校里很多人排挤,女生对她指指点点冷嘲热讽,男生看她的眼神暧昧又鄙夷。
校领导碍于影响不好,一次又一次的找她谈话。
校领导反复的拿着那些被曝光的照片,问她是怎么一回事。
实际上她自己都说糊里糊涂的,她是去过酒吧,但是是跟简晨曦去的,因为联系不上陆念歌,她那天是喝了一点酒,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是简晨曦陪在身边,她根本不知道那一晚上具体发生了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