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盛,一般守将的逻辑来看都是先避其锋芒吧?
郭浪暗道:“居然这么有种,主动出击,果然是草原血统哈,有点彪悍,不过.....”郭浪望着城墙门口聚集的骑兵,有些诧异,一般来说草原骑士大多擅长骑射,很少会见到这种重骑兵。
正想间,城门大开,郭浪看到一个两米多高的中年壮汉,穿着精美的锁甲,手持一根几米多长的骑士枪,从武器形状来看有点类似郭浪主位面西方历史上面的骑士矛!
这种矛属于一次性用品,矛杆的前段是中空的,一旦刺中目标,巨大的反作用力则会使矛杆碎裂。这种类型的长矛,平均长度达到了5米,都是以很脆的枞木(就是现代制作铅笔的木料,可以想象是多么的脆)制造。这些长矛先把木料制成半个矛体的形状,再将内部挖空,最后把两半用胶粘合起来并涂上红漆,绘制金色的羽状纹饰装饰,并在矛头后加装矛旗。
整矛的中后部是一个木球,保护着握矛的手。铁质矛头很小,只有大约10厘米长,上面有脊,矛头后有着长铁条用来把矛头固定在矛杆上。由于矛杆中空,这些长矛的重量很少超过3千克,且有木球来配重,重心靠后,易于夹持掌控。全速冲锋的骑兵可以用手中的长矛将一个装甲的敌人刺穿,但通常长矛也会同时被反作用力所击碎。
这种一次性的长矛是非常科学且合理的兵器,因为骑兵用矛与步兵战用矛不同,骑兵在刺杀的时候,马是快速奔跑的,不能停留在敌军之中,因为一旦停留,停滞的骑士,移动不便,将成为成群步兵的最好人靶。
哪怕是双方骑士单挑也是如此,双方骑马对冲,接近时交手也就是一两下,最多也不会超过3下,两马就远远跑开了,如果双方没有分出胜负,还有交战愿望,则会兜回来,重新对冲,交手,分开这个过程。
如此,一回一合,双方驱马接近,交手,然后撒马跑开,这么一个循环被称之为一回合。评书称旧时武将交手多少多少回合,就是形容这种循环,所谓回,就是回马交战的过程,合就是两马接近的过程,一个回合就是两马相互冲击交手一次。而小说家将其概念扩展,将步战、武林高手交手也称之回合,实际名不副实,因为步战作战往往胶着在一起,与一触即分的马战大不相同。
一般来说,骑马刺杀时,人借马力,马借人势,人马一体,集人马一体快速冲刺的所有动能于矛尖之上。这种力量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在马上不稳固的话,即使刺死了敌人,也会把骑士贯下马来,所以马上用矛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缓冲这种反作用力!
在有了马镫之后,为了解决冲击的反作用力,这种重骑兵的骑矛大都为一次性使用,冲击过后,刺中目标则会折断,大大降低了冲击分反作用力,使骑士不至于被反作用力贯下战马。矛折断之后,骑士则会抽出骑士剑、马刀、钉头锤等近战武器继续战斗或回到自己的侍从那里取得骑矛!
郭浪默默的望着这个看似级别不低将领,带着千余这样精锐的重骑兵,如同高傲的斗士一般,蜂拥朝着城门外涌去,暗自的摇了摇头。
郭浪在前世也经历过很多战场,虽然是龙套人物,但是一些中低位面的骑兵面貌他还是见过的,眼前的这队骑兵在普通人范畴里面,属于非常优秀的了,无论是精神面貌,还是装备、阵型,都配得上精锐两个字!
但郭浪依旧不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对手,不是普通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