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实是功不可没。
竟然有人真的敢对自己开枪?苟家有这么大胆子?刘浪来不及细思脑中浮起的令自己意外的念头,突然飞起一脚将身边的陈大发踢出数米踉踉跄跄歪向街边的店铺,自己则借着从大个头巨大而强壮的身躯上传来的反震力蹿向街道的另一边,同时,在空中,刘浪努力的将自己缩成一团,虽然挂着满身肥肉的宽大身躯缩成一团也是个不小的肉球,但这已经是刘浪所能做的一切了。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一的受弹面积。
黑客帝国里基努-里维斯不停晃动着身躯优雅而牛逼的躲避子弹那一幕注定只是科幻电影吹牛逼,以人类蛙坐骨神经传导冲动速度为27.25米每秒的平均值,在初速600多米每秒的子弹面前,再牛逼的人躲避的同时也只能靠上帝他老人家给的运气。
当然,还有某些人的枪法。
刘浪踢飞陈运发自然不光是要从他身上借力,是刘浪不希望这个好兵死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街上,一脚将他踢离自己身边几米,距离可藏身的店铺不过一米多远,足够他在下一枪之前藏起来了。枪手的主要目标虽然是自己,但刘浪也不能冒那个风险,冒风险的代价在战场上往往就是付出生命,关于这点儿刘浪比谁都明白。
至于说另一边的石大头,根据单发步枪三至五秒击发一枪的速度来算,如果一个国术高手在三秒钟的时间还不能将自己藏身于街道边上林林总总密密麻麻的店铺里,那刘浪觉得,死在这里和日后死在战场上也没多大区别。当然,刘浪对于石大头还是有信心的,否则,他也不会将这个战场新丁带在身边。
朱元章的手指刚发力,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原本站着很装逼的胖子就那样瞬间将自己变成了一个肉球,连滚带爬的逃向一边,完全没有一个上校团长时刻应保持英武气势而应有的觉悟。
“我日你娘,这也行?”朱元章只来得及骂上一句,只听“砰”的一声枪响,枪口冒出火光,老套筒特有的圆头子弹瞬间跨越了一百三十米的空间,擦过伏低身形正朝旁边蹿去的刘浪的肥硕臀部狠狠的打在青石板路上。
在朱元章眼里的刘浪成了一个不顾形象的肉球,在苟赛玉和三百拿着枪看着和自家家主牛逼哄哄扯皮的护卫们眼中何尝不是如此?
光看胖子混不吝的气势,就已经让很多人暗暗心折了。三百杆枪,三百个黑洞洞的枪口,扪心自问,如果是自己,估计吓尿的人至少能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这样的兵,绝对是国军中的精锐。不,应该是精锐中的精锐。这几乎是所有护卫们对刘浪的第一观感,包括心情复杂极为郁闷的苟赛玉自己。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大跌眼镜的一幕,毫无征兆的,那个气势非凡的胖子,发疯似的一脚踢飞了自己身边的大个子士兵,而自己瞬间就变成了一个肉球,朝另一边“滚”去,闪电般的。
再然后,一声枪响,让所有人手足无措。
家主不是早已下过死命令,不准开枪的吗?
PS:抱歉,今天有应酬,回家晚了,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