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他的鼻子很好用。但是气味毕竟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的,时隔几天,刘畅想要在这开阔的环境中寻找自己几天前的气味也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所以,他趴在地皮上,如同猎犬一般仔细辨认了许久,才找到了自己残留气味的信息。
第一个信息是在地底。另一个则在地面。
地底的东西好找,闻到了气味,刘畅很容易的就抬起了那些普通人抬不动的石板,挖开了那些普通人挖不开的泥层,找到了自己的碎肉枪——只不过这枪那天打斗之后,已经坏了,枪管弯曲,枪托也有一处残破——不过其他地方因为材质过硬,倒是没有大规模的破损——修修还能用。
找到了自己赖以战斗的第一件武器,刘畅又拎着这枪械,顺着气味来源一路追踪到另一处区域——一百多米外蛇身处的一处区域,他看到一个男人正拿着他的大刀在费力的切割着蛇皮。
男人很强壮,还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的模样——这在中国人中很少见。
刘畅的刀虽然不太重——还不如他的身体重,但是却真的不轻,那大刀普通人很难用得灵活自如,但是这个男人不同。他拎着大刀就跟拎着个木棍似的,很顺手,不过即使如此,也还是切不开那红蛇厚厚的蛇鳞。
“我来帮你吧。”刘畅看到这样的情况,从浓雾深处主动搭起了话。
“谁?”一个陌生人的声音突然出现,络腮胡的男人转头警惕了起来,随后就看到浓雾深处走过来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大概二十三四岁上下,面皮白净,穿着很少,一副温和的模样。
“你是谁?怎么来我们部落的地盘了,哪个部落的,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男人没太注意刘畅的面貌倒是把视线停留在了他单薄的衣衫上了——这么冷的天,零下六十度,刘畅只穿了一件普通的单衣,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即使是他,部落里乃至整个青岛最强壮的男人,也没有自大到现在出门不穿厚棉衣的底部。
不怕冷,是得要本钱的!
“我是别的地方来的,我来没有恶意,只是想说,你手里这把刀是我的。”刘畅指了指男人手中的大刀。
“哈,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这是前几天顺河小区部落那群人从土里挖出来的,我用了很多东西才换过来了这么个玩意儿,我用着挺顺手!”不可能不顺手,因为这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金属材料锻制的刀具,专门给刘畅战斗用的,战斗刀具,刀身刀背的每个切割曲线,每个尺寸重量,都是经过老大老二老三多次推敲锻造出来的,别说现在,就是红雾之前,也不可能能找得到这么好的刀具。
所以,对方不给,刘畅一点也不奇怪。
“这东西确实是我的,我可以用别的东西给你换这个。”刘畅指了指自己的东西,走近了对方。(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