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分别移交给各相关的政府经济部门。
三月二十八日,贝利亚又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移交劳动改造营的报告”和《关于将劳改营和劳改队由苏联内务部移交苏联xxx的决议草案》两个文件。《草案》规定,将苏联劳改营劳改队管理总局、少年劳教队管理处,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劳改营劳改队管理局、少年劳改队管理处,劳改营(特别劳改营除外)、劳改队,管理未成年犯人的少年劳动队、少年劳动教养队、少年收容遣送站,劳改检查机构,以及它们下属的所有服务机构、分支机构、工厂、建筑单位、辅助部门和为劳改营劳改队总局系统培养干部的学校,由苏联内务部移交给苏联xxx。
第二,停建或取消内务部的某些基建项目。三月二十一日,贝利亚向部长会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重新审议一九五三年一些基建项目的报告》,四天后又提交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修改一九五三年建设计划的决议草案》。指出,鉴于内务部各单位施工的某些基建项目的建设最近几年对国民经济来说并非刻不容缓,而且其中的一些项目需要消耗相当大量的金属、建筑材料和其他技术材料、设备以及劳动力,停建或取消这些建设项目是适宜的。这些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技术设施、铁路和公路、工厂三个方面共计二十项,总预算额为四百九十二亿卢布。
第三,严令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四月四日,贝利亚发布了《关于禁止对被捕人员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的命令》。《命令》指出,经调查,在原xxx部机构的侦查工作中存在着粗暴歪曲苏联法律、逮捕无辜公民、肆意伪造侦讯材料、大量采用各种惨无人道的刑讯手段等情况。“这种残暴的‘审讯方法’造成的结果是,许多无辜被捕者被侦讯人员搞得体力衰竭,心力憔悴,其中有些人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作伪的侦查员利用被捕者的这种状态,把事先炮制好的所谓反苏、间谍、恐怖活动的‘供词’偷偷塞给他们。这种恶劣的侦查方法把办案人员的工作引上了歧途,xxx机构也转移了与苏维埃国家的真正敌人作斗争的注意力。”有鉴于此,命令在内务部机构中对被捕人员不得采取任何强制和体罚措施,在侦查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准则。办案人员“今后若违反苏联法律将最严厉地追究责任,直至不仅将直接责任人而且将其领导者送上法庭”。
第四,严格限制内务部特别委员会的权力。六月十五日,贝利亚向中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限制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权力的报告》和《苏共中央主席团关于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的决议草案》、《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条例草案》等几个文件。在《报告》中,贝利亚首先指出了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五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国家保安机关内设立特别委员会时所授予给它的几项权力,接着又一一指出了在此后的岁月里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中央政府所授予它的其他诸项权力,然后他写道:“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苏联原xxx部滥用授予它的广泛权力,在特别委员会上不仅审理了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移交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而且制造了没有充分证据的假案。考虑到从国家利益出发没必要保留授予特别委员会的权力,苏联内务部认为必须限制苏联内务部长下属特别委员会的权力,只允许它审理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并依据现行的苏联刑法,采用不超过十年的在监狱、劳改营关押或流放的惩治措施。同时,苏联内务部认为,应当重新审议由联共(布)中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部长会议最近几年颁布的与苏联刑法相矛盾的苏联主管机构的命令和决议,以及授予特别委员会的广泛惩治职能。”
在《条例草案》中,贝利亚写道:“出于办案和国家利益考虑不能在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后送特别委员会审理”;“若苏联总检察长不同意特别委员会的裁决,他有权向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提出抗诉。在此情况下,特别委员会的裁决在审议总检察长的控诉之前暂停执行。”然而,当中央主席团开会讨论贝利亚关于限制特别委员会权力的建议时,赫鲁晓夫却在莫洛托夫和卡冈诺维奇的支持下公开表示反对这一建议。他说:“我坚决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就要修改整个逮捕、审判和侦查体系。它是随意性的。而关于判决二十年或者十年的问题,并没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可以先判十年,然后再判十年。已经有过这样的事。我们收到一些文件说,实际上有这种方法存在。因此,我坚决反对。”在此情况下,贝利亚只好收回自己的这一建议。一个月后,赫鲁晓夫在揭批贝利亚的七月中央全会上发言时解释说,他之所以“坚决反对”,是因为“贝利亚没有提出撤销特别委员会,而要保留它”。
大赦百万犯人三月二十六日,贝利亚向苏共中央主席团提交了《关于大赦的报告》,第二天,又提交了《苏共中央主席团关于大赦的决议草案》。《报告》说,目前在劳改营、监狱和劳改队关押的犯人共为二百五十多万人,关押的数量之所以如此之多与过去一些不合理的法令有关。实际上,“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并不是因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罪行被判刑的,其中包括妇女、少年、老人和病人”。报告指出,长期的关押使犯人脱离家庭和习惯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使他们和他们的家庭、亲人处境非常困难,“常常造成家庭破裂,严重影响他们今后的整个生活”。此外,大多数犯人在劳改营表现良好,劳动态度认真,可以回到诚实的劳动生活中去。鉴于上述,从关押地释放约一百万名犯人是适当的(多为刑期在五年以下的犯人)。
《报告》还建议对判刑五年以上的人减少一半刑期,同时建议,重新审议刑法,即用行政性和纪律性措施取代经济罪、渎职罪、日常生活方面的罪行以及危害性较小的其他罪行的刑事责任。“如果不重新审议刑法,一两年之后,被关押人员的总数又会达到二百五十万至三百万人。”
三月二十七日当天,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大赦”问题,并颁布了根据贝利亚的“报告”和“决议草案”写成的《关于特赦的命令》。根据这项命令,共有一百二十多万人获得大赦,另有四十万人的案子停止了侦查。
反对xxx斯大林去世后还不到一个月,贝利亚便和马林科夫在揭露斯大林的罪行和批判xxx问题上达成了默契。于是在复查“克里姆林宫医生间谍案”和为其平反的过程中,贝利亚就让中央委员们阅读了自己有关这一案件的复查报告,《报告》中引用了前xxx部侦查人员的供词和斯大林要求毫不留情地殴打囚犯的指示。四月二日他在《就米霍埃尔斯被害问题致苏共中央主席团的报告》中,更是直接指出斯大林是刺杀犹太人反法西斯委员会领导人米霍埃尔斯的主谋。
《报告》写道:“关于这次犯罪行动的进行情况阿巴库莫夫供称:‘据我所记得的,在一九四八年苏联政府领导人约.维.斯大林给了我一个紧急任务——由苏联xxx部工作人员迅速安排干掉米霍埃尔斯,此事可委派专门人员执行。当时已得悉,米霍埃尔斯已经同他的一位其姓名我不记得了的朋友一起到了明斯克。当将此情况报告约.维.斯大林时,他立即指示就在明斯克以不幸事故为掩护干掉米霍埃尔斯。也就是说,让米霍埃尔斯及其同伴死于汽车轮下。在这次谈话中还逐个精选了可以委派去执行上述行动的苏联xxx部领导工作人员……当米霍埃尔斯已xxx掉并将此情况报告约.维.斯大林的时候,他高度评价了这一措施并吩咐奖以勋章,此事业已照办。’”而马林科夫则打算在这个月份召开中央全会来谴责xxx,在保存下来的马林科夫的讲话初稿中有这样的文字:“……出于这些原则上的考虑,苏共中央主席团提请苏共中央全会审议以下决议草案:‘苏共中央委员会认为,我们的报刊和口头宣传中存在着不正常的现象,其表现是,我们的宣传工作者迷失了方向,对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产生了非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开始宣传xxx。有鉴于此,苏共中央委员会认为,必须谴责和彻底消除我们宣传工作中这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实际上是社会革命党的倾向,其表现形式是宣传xxx,同时轻视党和政府团结一致的、统一的集体领导的意义和作用。’”
然而,这次中央全会最终并没有召开,马林科夫还是没有勇气去损害斯大林的形象。但贝利亚却没有停止行动,就在这个月份,根据贝利亚的指示,报刊停止了对斯大林的歌颂,以至前几年每天每页四十次至六十次提到斯大林的《真理报》,自此难再见到斯大林的姓名。五月九日,苏共中央主席团根据贝利亚的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节日期间游行者纵队和企业、机关、团体建筑物装饰的决议》,其中规定,在国家节日期间不再用领袖画像来装饰游行者的纵队和各种建筑物。但在揭批贝利亚的一九五三年七月中央全会上,贝利亚反对xxx的言行却遭到了激烈抨击。米高扬说,贝利亚这个恶棍“在斯大林死后的最初日子里就主张反对个人迷信”。安德烈耶夫说:“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个xxx问题。为什么要提这个问题?要知道它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早就解决了……而现在却冒出了关于xxx的问题。这是贝利亚搞的鬼。”这时伏罗希洛夫在座位上大声喊:“对。”于是七月二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作出决定,撤销它五月九日作出的那个决议。
修正民族政策贝利亚所提出的对民族政策的修正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在各民族共和国中,用本民族的干部取代中央为控制这些共和国而派去的俄罗斯族干部。
五月二十日,贝利亚向中央主席团会议递交了《关于立陶宛共和国xxx部在同民族主义分子地下活动作斗争中存在缺点的意见书》,并对此作了辩护。会议就该意见书通过的决议指出:必须“消除对苏维埃民族政策的种种歪曲给居民造成的对苏维埃政权有关民族共和国经济、政治与文化发展的错误认识”。“撤销从非立陶宛民族工作人员中任命立陶宛社会主义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提拔党的区委、市委第二xxx以及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的做法。国营农场场长、机器拖拉机站站长及其他企业经理,一般均任命立陶宛人担任。”
六月八日,贝利亚就白俄罗斯内务部干部的民族成分问题致信中央主席团。信中谈道,在白俄罗斯共和国,不仅在内务部机构中白俄罗斯族干部的配备不能令人满意,在党政机关中也同样如此。譬如,在白俄罗斯西部各州党委机关的一千七百五十七名工作人员中,只有一百二十一名是白俄罗斯人,巴拉诺维奇州州委机关的六十三名工作人员中则没有一名白俄罗斯人;在各州执委会的一千四百零八名工作人员中,只有一百一十四名白俄罗斯人,而各市执委会的二百三十一名工作人员中,只有二十五名白俄罗斯人。在波洛茨克州的州执委会和各市执委会中,竟没有一名当地出生的白俄罗斯人。不仅如此,而且在白俄罗斯,不论是共和国的党和苏维埃机关,还是州、市的党和苏维埃机关,都无一例外地使用俄文处理公文。
贝利亚在信中指出,“这种情况不能认为是正常的”,必须在中央主席团会议上进行讨论,并采取措施加以克服。他提议,应解除非白俄罗斯人尼.谢.帕托利切夫白俄罗斯党中央第一xxx的职务,而提拔白俄罗斯人米.瓦.齐米亚宁担任该职。
根据贝利亚的要求,六月十二日中央主席团开会研究了民族政策问题,贝利亚在会上作了报告,会议在经过讨论后通过了如下的决议:“一.所有的党政机关都有责任从根本上改变各民族共和国的状况——结束对苏维埃民族政策的歪曲。二.组织培养民族干部,并大力举荐他们到领导岗位;改变不从当地民族中提拔干部的政策;由苏共中央下令召回那些由上级任命、不懂地方语言的干部。三.在各民族共和国,使用本族语、地方语进行公务交往。”
此外,为了抚慰各少数民族,贝利亚还提议在各民族共和国设立以本民族的杰出人物命名的勋章,用以嘉奖本共和国的优秀艺术工作者,如在乌克兰设立舍甫琴科勋章,在格鲁吉亚设立绍塔.鲁斯塔维利勋章,在乌兹别克设立阿利舍尔.纳沃伊勋章等。
第二,纠正对某些少数民族强制迁徙的错误。四月四日,贝利亚在发布的《关于重新审理公民被强制迁出格鲁吉亚案件的命令》中指示:在一个月内重新审理根据苏联部长会议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893-2113cc号决议强制公民迁出格鲁吉亚共和国的全部案件;将全部被非法从格鲁吉亚共和国强制迁出的人员(主要是迁往了哈萨克斯坦)遣送回原籍;重新审议苏联xxx部特别委员会有关因在特别移民地逃跑或逃避公益劳动被判罪人员的决议,并作出决议释放他们;帮助愿意留在特别移民地的人员就业。
五月二十七日,贝利亚将一封反映从苏联各地流放到特别移民区的德意志人不幸遭遇的匿名信转交给了中央主席团。信中说,我们是在希特勒进攻时被遣送到边远地区,变成特别流放者的。我们身在铁丝网后,处在劳改营状态下,未经审判就被定罪,没有罪过就遭惩治。当时xxx部的官员声称,这是迫于战争的残酷而不得不采取的临时措施,然而时至今日我们的处境却依然如故:所从事的是最繁重的体力劳动,农艺师、教师、医生等均无从事本人专业的权利;受到严密的监视和严格的限制,无权到离居住地十至十五公里以远的地方去;德意志人的孩子虽可读到四至七年级,但却不能学习母语,而且他们无法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因为中等和高等学校都在距特别移民地十至十五公里以外的地方;我们必须每月向xxx部的特派监管报到,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把我们关进禁闭室、罚款或改干任何一种脏活。所有控告这些土皇帝的申诉信都被逐级退回给这些xxx独裁者,他们会任意宰割手下的祭物,这里经常有毒打和许多其他的刑罚;自一九四一年以来,没有一个德意志人被接纳为xxx员、共青团员、军人或当选为代表。
贝利亚对这封匿名信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他在将此信转交中央主席团的同时,又专门致信中央主席团,说“苏联内务部认为特别移民问题对国家有利害关系,已经对特别移民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准备就这一问题起草建议供苏共中央审议”。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