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达往猪圈跑,跑几步,停下来对着梅荣华叫几声,这般几次,才让她意识到,这家伙是不是想告诉自己什么事,便跟着它走了过去。
猪圈没什么事,不过鸡圈就遭了殃,一地鸡毛,鸡血洒的满地都是,都已经凝固嵌在地上,其中一只鸡死翘翘了,身上脱了不少的毛,在它身旁躺着一直黄不溜溜的东西,似乎已经死了。虽然没见过,但“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黄鼠狼偷鸡”的说法,她还是知道的。这东西就是黄鼠狼了。不过黄鼠狼怎么会死在这里,是个不小的疑问。
再看看潘达,嘴上似乎沾着一些血的,还有几缕黄毛,梅荣华立即就想到了,是这家伙除掉了入侵者,捍卫了鸡圈的领土完整,保护了剩下鸡的安全。
鸡有夜盲症,想必同伴死去的时候,它们是一无所知的。
梅荣华去屋里舀了几瓢秕谷喂鸡,算是给它们上刑场前的一顿饱饭。朱氏已经说了,过年了,鸡都长成了,个个好几斤,已经可以杀掉。这波鸡就是上次在集上打的小鸡娃长成的。
院子里晃荡了一会儿,太阳已经渐渐升起,一轮红日像是腌制过的鸭蛋黄悬在东方天际。
朱氏起床了,扣着胸前的盘扣,从堂屋里走出来。
梅荣华说道:“娘,咱的鸡脚黄鼠狼偷吃了。”
朱氏脸色猛地一变,连忙过去,看看地上,又朝鸡圈了数了数,这才舒了口气,说道:“日/他/娘的,大过年的,这黄鼬子跑到家里了,不过幸亏才要死了一个,其他的没事。这只死得,等会儿晌午直接嗷熬熬吃了,吃鸡肉面条。”
梅荣华在她背后远远站着,说道:“黄鼬子是咱潘达咬死的。”
朱氏夸赞道:“别看这狗不大点,本事可不小。得亏着被它要死了,不然这鸡一个个都没了。干的不赖,等会儿鸡骨头都赏给它吃了。”
潘达似乎是听懂了人言,尾巴摇得不吝不吝的。
“等你爹起来让他看看,这黄鼬子的皮能卖多少钱,说不定卖个好价钱。”朱氏一手揪着黄鼠狼的尾巴,一手抓着鸡翅膀,掂着来到院子里扔在地上,两个东西都已经硬邦邦的,砖头似的砸在地上。朱氏紧接着进了屋,梅世安跟着她出来,看到黄鼠狼之后一脸惊喜,等他蹲下来,仔仔细细端详了它的尾巴,更是止不住笑容,忽然站起来说道:“这黄鼬子,尾巴上的一点尖尖,能买几只这样的老母鸡。这小狗立了大功啊。”
“为啥?”梅荣华仰着头问道。
“霜降以后,这黄鼬子尾巴上长了绒毛,狼毫毛笔,就是它的尾巴尖做成的,知道了吧。至少能卖一千多文,算算能买几只老母鸡。哈哈。狼毫笔都是富家子弟才用得起的,卖的贵的很。”梅世安一手摁住潘达的头,轻轻抚摸着,解释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朱氏对母鸡的心疼烟消云散,脸上洋溢着笑容,敢情这黄鼬子送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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