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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猎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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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晨听到夏洛克的疑问开口了:“没问题,放心吧不会比你们慢的,今天是要打猎对吗,我喜欢这个项目,我还从来没打过呢,今天终于可以尝试了。”

    维克多看主人既然已经猜到了,索性大方的说了出来:“主人,没错是打猎,不过不是普通的打猎,是猎狐。要知道在英国即便是普通的富豪,也不一定玩的起的,这是属于贵族的运动。”

    陈晨听到还有这个名头,抬了太眉毛说:“我很期待,只是为什么不用枪呢,用弓箭的话很麻烦。”

    “主人,如果用枪的话火药味会干扰猎犬的嗅觉,这样的话猎狐就玩不了了,这也是为什么猎狐的人即便看到狐狸也不开枪的原因。”维克多在一旁解释到。

    “冈萨雷斯快来帮我,把马都牵过来,我好上马鞍。”夏洛克在里面叫来冈萨雷斯。

    一会的功夫马鞍就上完了,陈晨走到了里面,看着自己的混血阿哈尔捷金马,他给它取的名字就是铜爵,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它是秦始皇的七大名马之一,虽然其他的名马名字也很好,可是陈晨就是觉得铜爵最适合它。

    陈晨来考铜爵身边,喂它吃了一把精料,其实铜爵和他已经很熟悉了,在从贝雷斯那里买来它之后,发现铜爵不光有汗血宝马的优点,甚至比汗血宝马更强,虽然他没有真正见过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可是大家不是说混血儿一般都很聪明漂亮吗,至少在铜爵身上能感觉到它的聪明,至于漂亮那还用说吗?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就被吸引了。

    陈晨骑上了铜爵的马背,铜爵感觉到了陈晨的存在,可是它没有挣扎狂躁,因为它自动这是它的主人。

    而夏洛克则骑上了自己的冠军,冠军在一出来的时候就高兴的又跳又叫,很兴奋它知道今天可以出去活动了,没看夏洛克已经给它装上了马鞍了吗。

    而维克多则选择了一匹温顺的汉诺威,他选择的是一匹母马,因为它们相对的更温顺,维克多可不想自己发生什么意外。

    “我们现在就出发吗?你不是说猎狐要猎犬吗?狗在哪里?”坐在马上的陈晨显得格外的高大,对着维克多问。

    “主人,由于我们没有好的猎犬所以只能拿厨房主厨养的那条猎犬充数了,虽然不是顶级的可是也是一条好狗。”维克多解释到,然后三人就骑着马向城堡走去。

    “今天就拜托各位了,我先出去了,拜拜。”郑秀妍还是和以往一样,一大早就出去寻找,实际上伦敦周围,她已经找遍了,可是她还是没有放弃,今天依然出去寻找。可是今天注定了她要错过。

    就在她刚走不久,陈晨他们来到了厨房外面,陈晨和夏洛克在外面等着,维克多进了厨房找到主厨说明了来意。

    主厨很高兴的把狗借给了维克多并对它交待说:“要好好表现,争取多猎狐狸,回来就给肉吃。”

    可惜你艾条猎犬明显不够聪明,前面的不知道有没有懂,倒是后面听到了肉字,激动地站起来叫了两声。

    维克多牵着狗出来,然后上了马,三人拿着从库房拿出来的弓箭,前面一条狗带路,直接朝着领地的森林走去,一路上到是有说有笑,颇有些郊游的意思。

    陈晨在心里感叹,这要是后面在跟几个仆役直接在架个鹰,前面还有条狗,倒很像是富家大少遛鹰走狗的架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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