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嫁给一个平民百姓,那就又是一样了,不管这个男人对你百般体贴,多么的唯命是从,多么的爱你如生命,都抵不过别人的几句闲言闲语。
可她要的并不是这些,她要的是一个懂她的男人,一个能与她共同奋斗的男人。
“对啊对啊,小姐啊,你终于是开窍了。
别人家的小姐到你这个年龄早已经开始物色对象,只有小姐你,还在这里每天瞎忙,都要急死奴婢了。”看到丁依诗终于有些开窍,这灵若比谁都高兴。
从小和丁依诗一起长大,俩人之间除却主仆之情外,更多的是亲情。
灵若从小也是父母双亡,被顾研若买了回来,看灵若还不错,便带在身边,给丁依诗做了贴身的丫头,俩人一起长大。
也正是因为这样,不管顾研若的死前死后,灵若都对丁依诗不离不弃,一直陪伴在身边。
“对个头,你家小姐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小姐我都没急,你急什么?这爹还没有回来,具体是什么情况还不知道,你就在这跟着她们瞎起哄,白跟我这么长时间了,罚你去做二百个俯卧撑再回来。”
灵若跟着丁依诗这段时间,丁依诗每天都会做一些有助于身体恢复的锻炼,这些时候都是带着灵若。
现在这丫头的体力比从前好的多,内力也相应的提高了不少。
“啊!小姐,我知道错了,不要对我这么残忍嘛!”灵若小狗般的拽着丁依诗的袖子,可怜兮兮的假装抽鼻子,想要博取同情心。
“你……”丁依诗第二个字还没有出口,外面就传来了高管家的声音。
“哎呀,大小姐,您在啊。
老爷回来了,让老奴来通知大家一声,让大家准备一下,明天老爷会带着所有女眷进宫参加赏花宴。”
高管家一副狗腿子的模样来通报,脸上还带着一副谄笑。
自从上次和二夫人一战,高管家看那么强悍的二夫人竟然没有斗过一只被欺负的大小姐,这是要逆天怎么的?
可这毕竟是事实,她们斗得是天翻地覆,他看的也是心惊胆战。
他多么希望这最后胜利的是他投靠的二夫人,而不是那个打了他一耳光的丁依诗。
只是事与愿违,苍天无眼啊,竟然让那个丁依诗取得了老爷的偏袒,这真是一个噩耗。
思来想去,他决定那一巴掌之仇,日后再报,好好保住在将军府的地位那才是最重要的。
“知道了。”这高管家说的就是废话,眼看着这么大个活人站着呢,还说在不在的。
啊?这丁依诗的反应也太……出乎寻常了吧?
这可是去皇宫啊,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多少人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踏入皇宫一步,看看那天子的容颜。
这老爷家的千金是何其的荣幸,那丁瑜希她们的反应可是非常的强烈呢。听到消息后,马不停蹄的开始东淘西淘,寻找各种吸引人目光的衣着首饰。
可这丁依诗的反应,完全就是没把这事当一回事么,在那里该干嘛干嘛。
“大小姐,外面天热,老奴一会儿派人送来些解暑的酸梅汤,以免这暑天伤了大小姐的身子。”
不管了,管她丁依诗是什么反应,这些跟他都没有任何的关系,他还是拍他该拍的马屁。
“知道了,劳烦高管家费心了。”高管家看这丁依诗的态度,看起来今天的成效还是不怎么样,看起来他还是需要再接再厉。
“哎哟,这高管家这是怎么了,终于明白了当初的选择是多么的错误?这是主动来投靠咱们么?真是可笑,我们小姐是那么随随便便就接受垃圾的人吗?”灵若骄傲小脸的仰起头冲着天,那姿势叫一个牛啊。
、“啊啊!小姐,难道你真的不准备准备一下再去吗?”灵若看到丁依诗看她那狠毒的眼神后,越说越小声,最后完全销声匿迹了。
“这才乖!”看到灵若紧闭着红若樱桃的小嘴,滴溜溜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转来转去,样子很是可爱。
——————
第二天一早,丁君光带着所有女眷坐在奢华的马车上招摇过市。
马车里,丁君光坐在正中央,依次是二夫人、三夫人、丁依诗,以此类推,每个人都规规矩矩的坐着。
丁瑜希的心中紧张不已,终于要进宫见到龙颜了。
昨晚娘亲和她做了很多的工作,并且千叮咛万嘱咐要稳住,要把握好这次的机会。
想要爬上枝头当凤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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