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年,葡萄牙上尉胡安·罗德里格斯不知道自己是第一个站在帆船上眺望巨大港湾的欧洲征服者,他犹豫不决是否将传开进去,然后宣布征服面前的这片领土。
生活在峡谷之中的印第安人对海上入侵者的来临惊慌不安,他们点燃了熊熊大火,顷刻之间浓烟滚滚遮天蔽日,胡安不觉得这块蛮荒之地有什么价值,命令水手掉头。由于他的疏忽,这片地方得以幸存了200年。
200年后,西班牙人等上了这块偏远之地,不同的种族在一条美丽的河边建立了初期的殖民地,在很多的时间,肤色不同宗教不同的穷苦移民们涌向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并命名为“上帝之乡”,这就是洛杉矶的前身。
整个加利福尼亚州,辽阔无边,牛马成群,是天然的牧场,风景优美,日照充足,到了1940年,这里依然是美国人最乐意呆的地方。
尤其是洛杉矶的郊区,有着大城市繁华的便利,也有乡村的小桥流水,不少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都喜欢待在那里,当然,这里面,也有种植棕榈等农作物的穷人。
洛杉矶南,一片河流和农田区。约翰·福特开着他的大车,一路上絮絮叨叨。
“维克托,尼古拉斯这个人脾气怪,等会见到,你看我脸色行事。”福特道。
维克托没搭理他,而是看着外面的风景。
景色很好,路上没有什么人,即便有人经过,也都是衣衫褴褛的穷人,这里不是富人区,而是乡下人的故土。
车子绕老绕去,在一个小农场跟前停了下来。
那是一栋年代久远的木楼,两层,孤零零地竖立在一个小土坡上,门口有棵大树,在路口上,写着一个牌子:“吃枪子还是滚回去,你选一条!”
维克托笑了,看来尼古拉斯这老头脾气果真火爆。
维克托、福特、雷奥、派克,四个人下车,脚还没站稳就听见一阵狗叫,借着十几条大狗凶恶地扑了过来。
“尼古拉斯,你个老不死的!把狗唤回去!”福特这家伙,似乎很怕狗,伸手就把手枪拔了出来:“如果你想今晚吃狗肉的话!”
一声口哨响起,狗群齐齐坐在庄园门口,咣的一声房子的门打开了,一个老头出现在维克托眼前。
这是怎样的一个老头呀!维克托目瞪口呆。
完全是西部牛仔的打扮,吊得很,头上带着印第安人的羽毛头饰,肩膀上扛着一杆猎枪,脚上穿着一双带着抓钩的高筒牛皮靴!
个子高大,也就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却几乎全白了,方脸,歪嘴,嘴里面好像嚼着生牛肉,血顺着嘴角留下来。
“约翰,你个婊子养的不在混账好莱坞呆着,跑我这里干什么?”老头声音沙哑,底气很足。
“有好事谈!”约翰·福特笑了笑,就要走进院子。
轰!尼古拉斯·辛克快速放了一枪,子弹打在约翰·福特的脚底下,溅起一片尘土!
“我没什么跟你谈的,滚蛋!”尼古拉斯扛着枪道。
“好事!真的是好事!”约翰·福特苦笑。
“你能有什么好事?!好莱坞的人没一个好东西。我没兴趣,滚,不然我一枪打爆你的卵子你信不信?”尼古拉斯满脸愤怒。
约翰·福特进退不是。
“走吧,约翰叔叔,既然这老家伙不想回好莱坞搞死梅耶,那就算了。不过是个孬种,已经下坡胆子了。”维克托大笑一声,转身就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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