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遗留机构,早在民国初年,县以下机构就设有“地方自治团体”,新中华成立后,延续了这种制度,建立了很多区公所,直到人民成立时期才取消。”王宏文条理清晰的给他解释了一通。
方大军只能表示诧异,王宏文作为外来户,居然对北斗范围的历史了解得这么清楚,精神可嘉啊。
“那王书记您现在的意思是?”
王宏文笑道:“呵呵,你看前面,那一片废墟就是以前的区公所,粮食和仓库的建筑有一部分也是属于以前区公所的。”
带他来瞻仰遗址?方大军摸不着头脑了,但见王宏文没在多解释,只好疑惑的跟到了那片废墟,从他对这地方有记忆以来,早已经是片烂地了,这是一个L形的拐角,有一个铁桥通到对面公路,从公路往前面走一会,就是北斗的街道。
“可惜了啊,要是区公所不撤消,这一片才应该是主街道,当初北斗镇那边还是烂地呢,比村子里好不了多少。”王宏文踏在废墟上,好生感慨了一番。
到这时候,也终于说到了正题上,“大军啊,现在仁议县要恢复区公所了。”说这话的时候王宏文声音都在颤抖。
方大军瞬间明白了,原来王宏文最近关于煤炭的态度变化,是因为区公所,凌乱了。他之前一直以为王宏文的目标是杀到县里,但其实是想入主区公所,把北斗、角山等七个公社全都纳入管辖中,王宏文的地位就相当于后世的镇委书记之上,县委书记之下。虽然不如县干部的名头好听,但却等于是一方大佬,手中的权利非常大。
“大军,你知道吗,早在一九七九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时候,就已经通过了重新设立区公所的文案,执行时间是一九八零年一月一日。”王宏文显得非常激动,这是他很少表露出的情绪。
还没等他接话,又自顾从背包里拿出一叠资料来,同样激动的说道:“大军,你来看这份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这里面最后一条。
第四十二条: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方大军颇有点消化不过来,这文件的标题是不是太长了点?但却看明白了一点,原来城里的街道办就是根据这份文件来的。至于区公所的概念,他还是没有直观的认识,只能凭借想象,突然想到了后世的市级区,大城市一般都会分成很多个区级,莫非套进来,就等于是现在的区公所,只是区公所属于是县级区罢了。
还有,区公所的重新设立,难道是人民公社解体的前奏?这个猜测有很大的可能,这份文件在八零年就开始执行了,外面的发达区域说不定已经有地方重新建立了区公所,农民也分配了土地,人民公社已经名存实亡,或许上面的大佬有意在试探,到了今年82年底,才会一举通过恢复乡镇制度。
摇了摇头,他又不是当官的,推敲这些来搞毛啊,现在他应该做的是,如何帮助王宏文上位,或者说是在王宏文入主区公所的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角山公社太小了,如果王宏文只是角山的乡委书记,对他的利用价值也太小。
但是如果王宏文能掌控这附近,包括北斗在内的七个公社,甚至更大的地盘,那就完全不同了。
可是现在有七个公社,就有七个书记,排除从上面空降,以及平山和插旗两个小公社,这都还有五个候选人,其中北斗的书记优势最明显。
王宏文想上位,靠角山目前的底子,很不现实啊,或许也是因为这样,王宏文才突然变得激进起来,是想搏出个区长来当啊!这会是他的机会吗?利用王宏文的激进态度,也利用王宏文上位之后的权利!
PS:不好意思,这章晚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