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云笑了笑说:“老三,还是说回刚才的那个例子吧。刚才说了,你做了很多的好事,但是,却总是得不到任何的回报,只是靠你的个人道德来支持,认为这是小事,我这样做只是为后辈积德,为自己积福。那么,你认为要做到这样的人,全社会有多少人呢?”
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都会如此,因为,他们的道德修养都已经达到这一步了,但是,对于全社会来说,能够不计较任何回报而去做好事者却是不多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如此高的道德修养的。所以,不计较回报而去做好事的人会很少,就算有人去做好事也只是做那么的几件,很少会有人长期地做好事而不计较回报的,那样的人,已经算是道德圣人了,社会上有很多道德圣人吗?不可能的。
就算是一个人,很有善心,也很积极地去做好事了,可是,他能够坚持多久呢?五年?十年?还是二十年呢?不知道,或者,很多人只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下来,因为,没有回报的事谁都没有那么大的积极姓的。
“古往今来,做官的人都是想升官的,但升官的途径不过有二,其一自然是踏踏实实地做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老百姓谋福利,这自然就可以升官了。其二就是靠奉承上司,用钱来贿赂上司,靠虚假的数据来胡弄上司,这样的人也能升官。然而,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第一种是好官,第二种就是贪官。人人都好好官而恶贪官,原因就在于贪官损害了百姓的利益。简单地说就是好官做善事而贪官做坏事。做好事升官那是理所当然的,但做贪官却也能升官却是执法的问题了。但之所以会有贪官也能升官,只是跟整个统治阶级的上层有关,如果作为统治阶级的最高层好好官而恶贪官,则贪官必定不能大行其道,整个官场的风气就能够向好的方向发展,反过来,如果统治阶级的最高层好贪官而不好好官,则整个官场必然是[***]成风。”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利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官员的升迁之路,鼓励做官的去做好官而不做贪官,这样的法律才能算是好的法律,反之,鼓励做官的去做贪官而不做好官,这样的法律应该在宇宙中是没有的。我们兄弟治理族内事务和附属种族,都是奉行着能者上而贪者下的观念,因此,千多年来,我们族内的官场都没有出现什么大的[***]问题,整个联盟的风气都是好的。而能够这样,全因为我们的法律已经规定了做好官才能升官,我们这样做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我们按法律办事,这是谁都挑不出毛病来。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就算他们做了好事,并且是做了很多好事,我们也只能是靠口头的表扬,却无法给予他们更多的回报,因为,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了做好事就一定要受到政斧的奖赏,所以,就算是我们有心要给做好事的善者一定的奖励都是难以办到的事,而私下的奖励也起不到什么激励的作用,这就是法律的不完备之处。”
赵铁云讲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之后,顿了一顿再说:“父亲所提议的立法赏善正正是针对这一个法律的不完备之处。如果有这样的法律出台之后,我们就能够按法律办事了。例如:一个善者做了很多好事,我们就能根据法律给予他更多的权力和利益回报,如此一来,其行善之心必定更坚,做的好事必定会更多,给予他人的帮助也必然会更大。而他的行动也必定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去做更多的好事。当社会上人人把做好事当成是一种得到回报的方法时,就自然会人人都去做好事了,整个社会风气自然也能够向好的方向**。”
这就是立法赏善的妙用。如果没有立法赏善,做了好事没有什么回报,那自然是鼓励不了太多数人去做好事,可反过来,有了赏善的法律,做了好事之后就能够根据法律得到回报,如此一来,做好事的人当然就会多了不少了。
唐铁壁却是有疑问了:“大哥,按你这么说,那么,做好事的人会多了不少,可是,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立法能够给予的回报又有多少呢?多了,只怕是财政无法负担的,少了,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回报只怕也引不起大家的兴趣啊。例如,做一件小小的好事只有那么的一元两元的回报,只怕是不想有人去做的。”
“回报的多少的确是一个大问题,我们可以去研究解决。我有点明白父亲所说的以前条件不足是什么意思了。现在,我们炎黄族可是掌握了无数的资源,相信在以后,我们所能够掌握的资源会更多,而相信绝大多数的修行资源都会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们可以利用这些资源来作为奖励,这些资源不作市面**用途,只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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