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的,对这种事没什么权.丁少明,赵如风与李小曼,这三个学金融的却分成了三派.
李小曼的意见是大刀阔斧的干.正值年底,股市疲软,趁股价低大肆抢筹.这个叫明水科技的公司必定会反收购,可以使他们岌岌可危的财务进一步恶化.
大量股民跟进,会使股价上涨,这时该怎么办?你自己也没钱抢筹了,还会造成明水科技的市值提高更难收购.其他人对李小曼的意见提出反驳.
我干嘛要与股民抢筹?李小曼说:"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咱们再慢慢吐,尽量将前期抢筹的成本降下来,甚至可以赢利.让它的k线慢慢走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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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科技或它的大股东要护盘,就得承担高股价的成本,估计他们不会这么傻,他们也没这个钱.我们成本收回差不多时就狠狠地砸,造成恐慌性抛盘,到那时我们再拣."
赵如风对李小曼的计划嗤之以鼻:"你就做梦吧.香港股市相当成熟,股民也相当理性.你以为这儿是大陆,由着你的性子胡来?你别闹到最后血本无归."
李小曼无所谓地说:"血本无归就血本无归.这些钱反正是刘萍的那些股东瞎弄来.他们将南洋那些人敲诈的血乎拉稀,再在香港股市输得血乎拉稀也没什么."
你这是毫无责任心,拿股东的钱不当钱.刘萍立即将李小曼的意见扔一边,认真听取赵如风怎样说.
赵如风的意见很简单.刘萍,你这点钱不够.钱不够不要紧,但是别着急,咱们慢慢来.先将这些钱拿到期市,汇市上去,做几个短期合约.
咱们不贪心,只要十拿九稳,杠杆率低点也做,有赚不为亏不是?咱们粮草弹药准备得充足了,再来收拾这明水公司.又没谁给你下限期收购的任务,着个什么急呢?
我这几天研究了搜集来的资料,很有几个合约值得做.哪儿的钱不是钱?何必在一颗树上吊死?
赵如风的建议很有吸引力.其之处在于,大家都能从中捞取好处.金融市场,无论期市,汇市,股市,任何机构的从业人员,从总裁到普通操盘手都不准夹杂私利.比如刘萍要收购明水科技,现在在场的人哪怕看到任何利好消息,都不得自己去炒,或者将自己的钱夹里面炒.
也就是说明水科技收购案成功也好失败也好,在场这些人获不着利.他们获利的途径是提成或奖励,其它就没有了.
别看着李小曼胆大包天,其实她是最遵守规矩.所以赵如风的提议,除了刘萍外大家都同意,包括丁少明.谁也不嫌钱戳手不是?
大家一起去做别的案子,好年华与他们就是合作关系,不存在谁为谁打工.
刘萍当然坚决反对,我请你们来是帮忙的,不是叫你们挖墙脚去个人财.
而丁少明的意见呢,是一个折衷方案.大好年华将资金分两部分,主要部分为十二亿港元,来针对明水科技高抛低吸进三退二慢慢建仓.另一部分为三亿港元,去做投机.
这个方案不错,有攻有守,刘萍同意.这笔钱反正是敲诈来的,吴烟授权刘萍随便怎么用,无需事前向董事会请示,所以刘萍权力大得很.
方案问题解决了,刘萍找荆长庚借谢丽珠.身边没趁手的人给她办事,刘萍就看中了谢丽珠.
荆长庚一口回绝:"不行,谢丽珠吃得是财政饭,怎么能给企业办事!"
怎么不能?好年华可是麒林的纳税大户,财政饭里有我缴的一份税.刘萍威胁说:"不同意,是吧?我找方市长去!"
靠!谢丽珠就是一小办事员,还是刚刚参加工作的那种.为这么个破事找市长,值吗?荆长庚算服了刘萍.
其实,这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斗争.刘萍当初不要李小曼.后来见到谢丽珠时却立马就收了过去,连深圳这边的方爱娟想要都不行.
李小曼就不服了,她就要捣乱.李小曼与李满屯,孙不武他们是一样的德行,祸害人不怕麻烦.她跑到方晋中那儿,说:"方市长,现在有一个人,年龄很轻,也就中专毕业.但奇怪的是,这位同志对金融有一种天生的悟性.看问题,分析市场走势几乎是百分百的准确.
刘萍一见就将这同志抢了过去.刘萍多精明,她看中的人能差吗?可是,方市长,我觉得这是浪费人才.麒林交通等急了要上市,缺得就是这方面人才,应当给我们调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