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不一定谁赢呢。
但不是谁都跟他一样的,贝斯特就说道:“总统先生,我们应该马上通电全美,让所有有能力的人来帮忙,为此,我们可以出让一部分的权利。”
勤王啊,这招也容易想。
“这不好,地方上会先要权利,到时候我们更被动。”蔡斯这条老鲑鱼还真的是看事情更明白。
“那么……”林肯真的是急的没办法了,他此时的头发已经是几近全白了,急的呗,“国务卿先生,你有什么看法呢?”
哎对,这个问的好,因为最近啊,国务卿史沃德一直就没怎么说话,无论是什么政策,方案,各种事情,他很少说什么。
史沃德是林肯内阁里能力最强的一个,他其实也是很有主意的,可是现在,他竟然成了闷声葫芦,这不是很让人郁闷嘛。
“总统先生。”史沃德的话说的很慢,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样,但他还是说了,“我认为,我们现在应该坐火车,直接到纽约!”
“直接就去纽约?!”
显然,史沃德的建议让内阁成员都有些难以接受。
要知道,去费城是一个不错的动作,因为费城就是以前的首都啊,那这个城市就有一个陪都的性质,所以,现在华盛顿出了问题,我们去费城,这名正言顺。
这样一来,就可以稳定民众的心,至少给大家一个姿态,美利坚合众国只是暂时的处于下风。
可是如果不去费城,那别人会怎么想?最关键的是,史沃德给出的建议竟然是去纽约,纽约的位置非常的靠北好不好?
试想啊,一个总统,国家的最高领袖他都跑了,那么别人谁还守卫这个国家?
沿途的老百姓能把林肯给骂死,而且林肯到了纽约的话,而华盛顿这边再失守,那么华盛顿到纽约这么大一块的美利坚合众国土地,估计就直接送给那个美利坚帝国了。
美国老百姓会直接投降的,他们现在手上的美元在疯狂的贬值,而且打仗又输了,那为了过日子,你还要求他们多么的忠贞吗?
可以说,去纽约,不是什么好选择。
但是,史沃德并非是给林肯要吃呀,“总统先生,我的建议是有理由的。现在的情况是,华盛顿非常的危机,如果华盛顿一旦陷落,那么费城也很难守住……”
你还真别说,史沃德说的很有道理,因为费城就在华盛顿的北面不远,就说我们把铁路给破坏了吧,可是路上没有什么阻隔,帝国军会轻易的就打过来。
但其实,费城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费城也通着很多的铁路,可是现在铁路不安全啊,美利坚帝国那边已经控制了一部分的铁路,而费城悲催的是,这个城市的铁路线跟华盛顿有些重合。就是本来可以从费城这里往阿巴拉契亚山西部走,可是也走不成了。
这是史沃德的一个观点,而之所以选择纽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儿。
“我们直到纽约,可以赢得一定的时间,然后在纽约组织起军力,跟那个帝国抗衡,纽约的地势很不错,我们可以据哈德逊河而受,关键是纽约是多岛构成的,海洋上,帝国军还不见他们的势力。”
对,史沃德看的这一点很正确,就是纽约很可能可以守住,有时间,而且有地利,关键是纽约那啥都有,大城市嘛,其实最关键的是,还靠海呀!
其实,史沃德有一句没说出来,就是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往下面发展,如果从地图上来看,当帝国军攻破了华盛顿之后他们一直北上,纽约最后都守不住的话,那这会形成一个什么局面?
合众国的东部会被帝国军给完全封锁!
简单来说,那就是合众国没有出海口了!
合众国是什么国?原来是英国的殖民地呀!
也就是说,就算是合众国最后不行了,他们还有一招,就是可以向英国人求援啊,甚至可以说,我们以后还给你们英女王效忠,对不对?
这都可以呀,为了能对付那个帝国,合众国的东部一定要有出海口啊,而且从经济上来考虑,这也是非常正确的呀,所以,实际上纽约是非常关键的,绝对要守住的。
而现在,明显的费城是守不住的,可你们非要去,这不耽误时间吗?
这个建议,应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很有远见,可以说,史沃德这么一点,林肯就明白了,但是,林肯能同意吗?
“先生们!我们还是先去费城吧!”
这就是林肯的决定!
“……”林肯在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朝史沃德抛了一个非常遗憾的眼神儿,他真的是要表示一下歉意。
可实际上,史沃德也很清楚,林肯很可能不会听从自己的建议,他为啥最近很少说话呢?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提了建议,也许自己的建议有用,可是如果他去做总统,他也不会采纳自己的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