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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容哥夜恒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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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满意的勾了勾唇。

    “有,那是一个,自幼便住在我心里的人。”

    却也是,一个永远无法与我在一起的人。

    传说,天上的仙女织女曾经偷下凡间,遇见了放牛的牛郎,深深地爱上了牛郎,并且嫁给了牛郎。织女与牛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两个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很快,有了两个孩子。

    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很快,王母娘娘发现了织女偷下凡间事情。于是派了天兵天将下凡将织女捉拿回来天上。

    后来,牛郎得了可以飞升的宝物,便带着两个孩子飞上天去见织女,就在牛郎和织女得以相逢的时候,王母娘娘驾着祥云而来,拔下头上的金簪,在他们中间,划出一条天河,波涛滚滚,永远不得横越。

    而他,与他心里那人,就像牛郎与织女一样,永远隔着,无法横越的天河。

    “小情人,你不会半夜起来,真的只是为了看星星,赏月,怀念美人吧?”

    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秦玉的幻觉,夜恒哪里还有一丝顾容的影子。这个全身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发情味道的,活活的像一只发情的野猫!

    这样才像夜恒,才是夜恒!

    秦玉坐起身,居高临下的看了看夜恒,拍了拍屁股。

    “当然不是,今天晚上,我是要去会一会,那个,同样住在心里的人。”

    这个,是住在心里的仇人!

    秦玉看着对面行窃的小贼,眉峰坏心思的一挑,丘泽,秦玉来了,你准备好怎么玩了吗?

    秦玉一路飞至太守府,身边如影随形跟着一抹红影。或许是丘泽自负武功高强,太守府的守卫并不森严,却不松懈。

    秦玉与夜恒轻松加愉快的摸进了丘泽的书房,丘泽不愧是武将,书房的摆设与秦玉差不多少。除了兵书,便是兵器,就连上好的青花瓷花瓶,也别丘泽用来插箭。

    想起自己家里,打秋风打来了巧天工花瓶,也用来插箭,万宝阁上放着的也是各种暗器匕首。随手拿起丘泽万宝阁上的匕首,样式简单,却很精致,刀锋锐利,是柄吹毛断发的利器。

    拿着在空中丢起,稳稳地落在自己手中,占为己有。嗯,这个品味,她喜欢!

    “这丘泽,虽然只是个太守,私藏的好东西倒是不少。”

    夜恒像秦玉一样,随意拿起一个菱形飞镖看了看,嫌弃的丢到一边。

    “听说这个丘泽,每每打败一个敌人,便会将这个敌人的兵器,收纳到自己手里。时时拿出来看一看,作为自己的战绩。”

    这一点,秦玉也听说了,这是一个令秦玉不齿的变态嗜好。她没有直接找丘泽,就是要来这里,找属于洛言的兵器。

    一柄长短剑,她送给洛言的长短剑,也叫子母剑。就像承影与含光一般。

    一手执长剑,一手执短剑。短剑,对于习武者来说,兵器,一寸短,一寸险。而长短剑,却是兵器中极难操控的。

    而对于洛言的功夫来说,使用长短剑,最适合不过。只可惜。洛言不在了,长短剑,也消失了。

    在一个角落里,秦玉看到了那个在阴暗中,泛着寒光的,不甘寂寞的长短剑。剑身上,镌刻着一个字,遥。

    逍遥子,遥。这个,就是她送给洛言的剑。

    对于丘泽来说,杀了洛言,是他的一个骄傲。因为晋国被贬,是她的一个耻辱。所以洛言的剑,便被他遗忘在这里,封藏这里,让它染上灰尘,让它再无往日的风采。

    秦玉从角落里抽出那柄被遗忘的长短剑,用手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嘴角邪邪的笑着,笑的,有些嗜血。

    这柄剑沉寂的太久了,久到已经让人忘记了它的存在,久到,已经没有人再记得那个孩子耍起剑来是何等的英姿勃发。

    是时候了,是时候让它重新回到众人的视线,是时候重新让人再见识到,这剑,是如何收割性命的。

    “夜黑风高,小情人手拿利器,这是要为非作歹呀。”

    秦玉挽了个剑花,长短剑在月光中,散着森冷的光,如同死神手中的勾魂镰刀。

    “夜黑风高,当然是以命偿命!”

    对着夜恒邪邪的笑了下,大摇大摆的向外走去,一点脚又飞上房顶,三下两下便跳到另一个房顶,像是做贼一样盘膝坐在房顶,支着耳朵听着房内的声响。

    夜恒则是在对面的房顶看着热闹,听着房内聋子都听得到的暧昧之声,心里一阵恶寒。抬头看了看夜空,这个时辰了,丘泽还是凶猛如虎啊。

    秦玉听着房内的欢愉之声,对着夜恒邪魅的一笑,夜恒发誓,他这一刻特别懂得秦玉的笑,特别明白秦玉笑里的意思。

    秦玉似是在告诉他,她若是就这样杀了进去,会不会吓得丘泽以后再也不能人道。夜恒突然有一种感同身受的赶脚,默默发誓以后定是不能真的惹恼了这个女人。

    只见秦玉悄无生气的垂在房梁上,手中拿着长短剑,对着夜恒一眨眼,瞬间冲进房内,速度之快,内力之爆发,让她人还没有碰到门,单单是内力,就将门弹开。

    夜恒懒懒的躺在房顶,只听着房内一声女子的尖叫声,男子的怒吼声,接着,剑风之声,随后再无声息。

    再向房内看去,只见秦玉像是山大王一样扛着一柄长剑,手中上下抛着把玩的短剑,慢慢从房内走了出来。满脸的不屑,剑上一点血光也没有。

    然后站在门口,突然大喊大叫起来。

    “来人啊,抓刺客啊!来人啊!有刺客!”

    夜恒在房顶看着秦玉的特意捣乱,放肆的大笑起来,配合着也跟着喊了起来。

    “来人呀,你们的太守都生不出儿子了,哈哈哈……”

    二人放肆的喊叫,成功引来太守府的护卫,秦玉并没有一剑杀了丘泽,而是点了丘泽的穴道,放着他的血。

    她要的不是丘泽死,而是楼兰乱!她本就打算,一路进到楼兰帝都,必经之处,必定鸡犬不宁。这次,算丘泽倒霉,遇见了她。

    丘泽虽然已经被贬,但是毕竟曾经是当过将军的人,太守府的护卫虽然守卫不严谨,但是护卫却个个都是经受过训练的。

    秦玉与夜恒这方一喊,那方便已经灯火通明,训练有素的护卫们,蜂拥而至。秦玉脚尖一点,上了房顶,转身对着房内大喊一声。

    “丘泽,长短剑的主人,向你索命来了!”

    话音刚落,便与夜恒笑着身影晃了晃便没有踪迹。

    她在丘泽身上刺了三百零一剑,整整一套幻阳剑法,就算不失血过多而死,以后,也休想再拿起刀剑,更享受不了,椒房之乐。

    如此,一员大将,瘫在床上,如死人无意,莫不如一剑来得痛快。

    她,就是要让丘泽,生不如死。

    丘泽的事情,果然闹得沸沸扬扬,天还未亮,就已经全城戒严,官兵挨家挨户的搜查,却一无所获。

    城里,许进,不许出。

    全城的大夫都被抓紧了太守府,太守遇刺的消息不胫而走。而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仅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全城,更是在相传的途中慢慢的变得扭曲。

    秦玉与夜恒吃过早饭,骑着马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听着路上行人窃窃私语太守府秘闻。

    “听说太守昨夜遇刺,全身上下三百多个血窟窿,整个人躺在血水里,除了一双眼,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好地方。”

    “哪里是三百多个,是六百多个,手筋脚筋都让人给挑了。”

    “是呀是呀,我听说啊,太守遇刺前,整个府里的丫头亲热呢。那丫头当场就吓晕过去了,现在还疯疯癫癫的呢。”

    “也不知道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在太守府那种地方来无影无无踪的。”

    卖菜的大婶子左右瞅了瞅,见没人注意她才敢小声和其她人说。

    “哪有人有这么大的本事,我听说啊,是太守女人玩的太多,太残忍。得罪了圣女娘娘,是圣女娘娘惩罚了他。”

    那几个卖菜卖豆腐的婶子都吃惊的捂着嘴,左右看了看,又聚在一起说着什么。秦玉没有兴趣再听下去,楼兰对圣女大祭司的执念太过根深蒂固,剩下的话,不过是越传越传神,越传,越失了真相。

    很多事情就是如此,一句真实的话,经过了一个人的口,两个人的口,多个人的口,就失去了事情本身的样子。

    而往往,人们更相信她们想象出来的事情。而谎话,在经历众人之口,重新回到自己的耳朵里,也会成为真的。

    这就是人性。

    “圣女娘娘。”

    夜恒调笑的看着秦玉,他的小情人做了坏事,反倒成了惩恶扬善的圣女娘娘了呢。那他算什么?圣女娘娘身边的童子?不不不,他是圣女娘娘的小情人。

    秦玉骑着小白马,无视夜恒的调侃。而夜恒看了看自己身下的枣红马,只能感叹一句,秦玉,是天生的将领,在马上,能将她的英姿完全显现。

    她最适合的,果然还是戎装,还是疆场,还是在马上驰骋,睥睨万军。

    “你就叫他像个尾巴似的跟着你?”

    夜恒回头看了看身后一路尾随的慕云,一觉醒来,就发现这孩子守在秦玉的门口。黑着眼圈显然是一夜未睡,生怕秦玉丢下他自己走了。

    秦玉不搭理他,他就这么一句话不说的跟着,也不问去哪里,显然是秦玉去哪里,他便跟到哪里。

    “他若跟得上,就让他跟着。”

    秦玉也回头看了一眼。

    “何况,跟着的,可不止他一个。”

    夜恒摇头笑了笑,倒是停下了马,他就知道,什么事情都瞒不住秦玉的眼睛。身后的小乞丐,自出了客栈就一路相随,看似像一路乞讨,别人发现不了,却是骗不了秦玉的。

    果然,夜恒停下了马,那小乞丐左右看了看,犹犹豫豫的最终还是上前,看样子是有什么大事要告诉夜恒一般。

    秦玉看了一眼,却是没有什么兴趣,她心里思量的,是远方的顾容与乔楚,不知道,他们现在如何了?

    那小乞丐与夜恒说了些什么,秦玉远远地看了一眼,只看见夜恒的脸色越来越凝重,随后看了她一眼,最后拍了拍那小乞丐的脑袋,与小乞丐说了些什么。

    同时拿了一锭银子给那小乞丐,小乞丐得了银子,对着夜恒激动的点了点头,就像平日里乞讨得了银子一样,得了银子感恩戴德,然后又接着像别人乞讨。

    但是秦玉知道,这小乞丐,是夜恒的人,一切,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夜恒打马上前,追上秦玉,脸上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嬉笑无赖,桃花眼中,也没有了一丝春色。认真的,让秦玉失神。

    是谁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即便夜恒平日里含苞待放的令人沉醉,但夜恒褪去春色,才算的上是真正的魅力。

    秦玉不觉得想到第一次见夜恒的场景,月色当空,夜恒一身绯色劲装位于马上。那英姿,那眉眼,就那样映入了自己的眼。

    秦玉想,若是哪天与夜恒在战场上相遇,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夜恒,一定是他最有魅力,最具风采的时候。那时候,一定是最迷人的。

    就像她曾经想象,容哥穿上戎装,位于三军之前,一定很耀眼。

    “燕王殿下什么时候成了丐帮帮主?”

    夜恒没有因为秦玉的刻意调笑而改变凝重的神色,反倒是看了眼身后尾随的慕云,才严肃的竟事情告诉秦玉。

    “第一,楼兰出兵晋国,顾相与乔楚连夜跑了,下落不明。第二,慧慈皇后身体抱恙。”

    三个消息,每一个对秦玉来说,都如惊雷一般。这三个消息对秦玉来说,都不是好消息,也是不愿意接受的消息。

    而秦玉就是秦玉,什么时候都保持着镇静,头脑时刻都是清醒的。即便这不愿意接受的消息,也令她震惊。

    “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情?我为什么没有收到消息?”

    若是顾容与乔楚有什么事情,一定会有人通知她的,而她,没有收到通知。况且,她与容哥小七分开,不过才两个日夜。

    夜恒看着秦玉没有什么变化的表情,心里更加肯定,这才是秦玉,喜怒不形于色,任何时候,都能保持冷静的分析。

    “昨夜一同入住驿站的祭祀少女被杀,楼兰怀疑是顾相所为,并以此为借口出兵晋国。湘邬那边早就集结了百万大军,显然是早有预谋。我们这边,已经被人盯上,所有消息全部被中断。”

    夜恒顿了顿,看着秦玉也变得有些凝重的脸。

    “我们被隔绝了。”

    夜恒知道此事的严重性,此事事关晋国的根本,虽然晋国又朝一日也会成为他的敌人,楼兰出兵晋国,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这一刻,他不想,也不愿。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宁愿,与秦玉在战场争锋。

    秦玉看了看远处紧闭的城门,楼兰王大婚,或许只是一个借口,就是想要在晋国使节在楼兰的时候,将楼兰使节扣押,由此发兵。

    楼兰王大婚,晋国使节必定是有身份的人,出兵才更具有说服力。

    她受伤不在京中的消息,定然已经传出,而她爹已经辞官。她狸猫换太子一事她爹娘是知晓的,而她也早有让爹娘脱离长安,她离京不久,爹娘便已经借此处寻药的由头离开了长安。此时定然还不知晓楼兰出兵一事。

    乔楚既然与顾容下落不明,定然已经没有危险,他们要么正在回晋国的路上,要么,就是在找她的途中。

    兵临城下,身为大将军,她必须要出现在战场上!

    而顾容作为一国之相,百官之首,此时也不可以流落他乡。而乔楚,慧慈皇后身体有恙,他断然会选择回京。

    “燕王殿下。”

    秦玉话还未说完,夜恒便已经清楚了秦玉的意思。

    “姜国必不出兵。”

    他若有称霸鼎苍的野心,有朝一日定然会与晋国为敌,此时楼兰出兵晋国,他本可坐收渔利。但是,不是时机。

    当年匈奴与西北三十二部落联合出兵晋国,南疆进犯,楼兰也趁火打劫。三国同犯,三十二部落虽小,却也骁勇善战,最后不还是被晋国打的投了降。

    他刚刚返回朝安,内忧外患本就自顾不暇,哪里还有兵力出兵晋国。

    何况,他宁愿有朝一日,和秦玉战场上相见,也不愿做这小人的行径。

    秦玉对夜恒拱了拱手,她不惧夜恒出兵,夜恒想得到的,她也想得到。此时夜恒若是出兵,实在不是什么明确的举动。

    她所担忧的,不过是担忧夜恒拦住她的去路。如今有这句话她也算放心了,毕竟像那句老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她武功天下第一,也总能遇见敌手,她是人,不是神。

    “秦玉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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