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
“杨老弟是做娱乐产业的?”
李辰儒闻言,好奇的问道。
他比杨东来大一岁,喊一声杨老弟倒也没错。
“以前开过。”
“在我们那小县城里,但前两年的时候就已经关掉不做了。”
杨东来点头道。
“不做了?开夜总会可是很挣钱的。”
李辰儒诧异道。
杨东来瞥了叶志明一眼。
开夜总会赚钱是赚钱。
但帝豪娱乐城真正赚钱的,是背后的赌场生意。
这种事情肯定不能跟李辰儒说,所以杨东来只能是保持沉默。【1】【6】【6】【小】【说】
李辰儒倒是会自己脑补,开口道:“你肯定是选址有问题,小县城的消费能力才多少?眼界得放开,要是你那时候把娱乐城开在省城,说不定就能挣钱了。”
杨东来打了个哈哈,没打算跟他在这方面深入交流。
一行四人随后走进了夜总会。
进了正门是一条五六米长的通道,拐个弯后,刺激沸腾的音乐就开始在耳边炸响。
配合着四周的灯红酒绿,当真是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感觉。
李辰儒要了个卡座,然后就让服务员送来了酒水和果盘还有小吃等等。
这里一楼是大舞池,要是不想在这儿待了,还可以去楼上的包厢唱卡拉OK。
李辰儒比较喜欢热闹,所以就没去包厢。
而且来这儿玩的很多都是年轻人。
看着年轻貌美,身材又好的美女在眼前跳舞,难道不比在包厢里唱歌更香吗?
几人一边喝酒,一边在闲聊打屁。
叶志明忽然间注意到,舞池中央竟然有个高台在缓缓升起,上面还摆着麦克风和乐器等等。
“这里难道还有唱歌表演?”
叶志明好奇的问道。
“不知道,反正以前没见过。”
“估计是新加的。”
“三里屯那块儿新开了好几家酒吧,估计是抢走了不少生意,所以老板才有样学样,在舞池中间搭了个台子吧。”
李辰儒瞥了眼舞台,随口道。
“这能有用吗?”
叶志明哑然失笑。
夜总会和酒吧虽然都是喝酒的地方,但在本质上却有大不同。
酒吧是讲究氛围感的地方,基调偏轻松,消费相对夜总会来说也低,请个驻唱来表演,能起到调动气氛的效果。
可夜总会就不同了,基调偏商务,消费更高。
大家来夜总会都是带着任务来的,根本不会有人去听歌。
这家夜总会的老板,看来是因为生意下滑,导致出了一个昏招。
果不其然。
当舞曲停下后,原本在舞池中疯狂扭动身体的年轻人们,立刻发出了不满的声音。
经理见状,急忙催促雇来的驻唱歌手登台。
那是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男人。
长相有些显老,借着舞台上打的灯光,能够看出他不羁的气质。
叶志明此时有些惊讶。
因为这个登台表演的哥儿们他认识啊!
居然是崔剑!
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为华夏摇滚教父的那位!
叶志明还真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他。
此时崔剑远没有后世那么出名。
虽然早早就出过专辑,并且还工体开过演唱会,但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他当时的很多歌曲都被禁唱了。
之后一直没有演出,为了温饱,他就在各大酒吧开始了驻唱生涯。
内地早期的歌手,几乎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唱歌虽然是梦想,但实现梦想之前,总得先解决温饱对吧?
二者并不冲突。
“这家夜总会的老板,还挺有眼光,居然请来了崔剑。”
“不过夜总会跟酒吧可不一样啊,光靠一个崔剑,还是成不了事儿。”
“今天估计要出乱子。”
叶志明心中默默想到。
崔剑登台后,并没有引起什么轰动,只有少数几个认出他来的歌迷,在为他欢呼叫好。
但舞池里少说也有百来号人。
仅仅只有三四个人在为他欢呼,声音一发出,就立刻被旁边的动静给盖过了。
大家都是来这里跳舞寻欢的,此时舞曲一停,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火。
“谁啊!这不是在开玩笑吗?好好的怎么把音乐给停了?”
“台上那哥儿们,赶紧下去,谁tm有心情听你唱歌啊!”
“经理呢?经理在哪呢?”
人群逐渐沸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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