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她手速很快,但因为没有助手,一番处理下来,也耗时两个多时辰。
一气喝了两杯灵泉水,体力才慢慢恢复过来。静静地坐在床前,欣赏着眼前男孩的清俊容颜。
眼前的男孩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模样,容貌比现代银屏上的任何一个小鲜肉都要英俊。五官、脸型宛如刀刻,线条已初显刚毅。
透过这容颜,林夕瑾思想有些渺远,脑海中闪现出一幅幅画面。
那是在现代读初中的时候,在学校的教学楼前,长着三棵羊蹄甲。从它们粗大而盘曲的枝干和与四层教学楼齐高的外观来看,就有些年月了。
秋天一到,繁茂的枝头就迸溅出深深浅浅、粉粉紫紫的花朵,这些色泽艳丽的花伴着那些寒窗苦读的学生走过漫长的秋冬季节,给他们的生活增添许多的暖意和欢笑,直至春天的降临。
曾记得语文老师用甜美如歌的抒情嗓音念过她的作文:“这三棵羊蹄甲就像是幸福的一家子,它们的枝干紧密相联,就像是他们相握在云端的手臂;它们那粉紫色的花朵就是它们展开的灿烂的笑颜;他们肩并着肩,互相偎依着,迎来了朝霞,送走了暮霭,傲视着霜冻,抗击着风雨……”
那男孩在互评作文时给他画上了五颗星星!
不无神往地想起那段日子里的一段小插曲:同桌那顽点的女孩,有那么一回,把一朵羊蹄甲花悄悄地别在正专注思考习题的她的辫梢上,又把剩余的那几朵花放到了后桌男生的桌面,然后跳脚大喊:“某某男生为某某女生戴花啰!“
她生气地攥下辫梢上的花朵,转过头怒视着那男生,才赫然发现那男生嘴唇嗫嚅着,脸却涨得紫红紫红,活像羊蹄甲花瓣的颜色。
同班的同学更是击掌大笑,直至老师出现,这笑闹声才在老师的一声断喝中宣告结束。
可时光就像是一个高明的偷儿,偷走了属于少年特有的欢乐。少年的天真早已成为一张封存的照片,变得遥远而焦黄。
从初中到高中,相依相伴六年,直到大学才分离。可少年的情怀就像池塘的春水,一天天溢满。
那男孩长高长大了,在大一时应征入伍,从大一到大三,收到他一封封信,却只看过他寄来的穿上军装的英姿勃发的相片。
大三的冬天特别的寒冷,随寒潮而至的还有男孩的遗书,随着遗书而来的还有一支他以往吹奏过的竹笛。
部队来送遗书的干部说男孩进的是特种部队,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为解救人质被匪徒带入悬崖边的深潭,事后几经搜索都没有找到男孩的遗体。
第二年的春天,林夕瑾报名应征入伍,成了特种部队的一名军医。怀揣着对男孩的思念,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双眼掠过一个个身穿迷彩服的身影,但“众里寻他千百度,哪一个人都不是”。
就这样她一个人度过了漫长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