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言辞,李庆之早就有所耳闻。
不得不说,玄都说的实在有几分道理。
他与女娲争抢气运,后者不可能不有所耳闻。
既然没进行干预,那便代表了一个默许的态度。
未尝就不是抱着补偿玄都的心理。
但李庆之却还是不敢尽信。
毕竟小师弟身上的变化,实在太大太大。
一个肥宅突然间变成了翩翩公子,这特么换谁谁能接受的了?
玄都也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过深入,只是带他走到了一个大殿前,轻声道:
“这就是小弟建立的玄天殿,师兄若不嫌弃,可自行参观,就知道小弟所言非虚。
小弟不会跟着师兄,也不会暴露师兄的身份,保证师兄能看到这里最真实的一面……
丑,你就跟着师兄吧。”
说完,他的身影便化为一阵清风,渐渐消散。
就连李庆之,也找不到他的去向。
这神鬼莫测的手段,让李庆之心头凛然。
“真不愧是天命之子,看来这段时日,他又有奇遇……”
正当李庆之默默计算着玄都实力的时候,却有人扯了扯他的袖子,开口说道:
“磐石大神,吾乃丑。”
李庆之转头望去,一个带着面具的小女孩正乖乖巧巧地站在他的身旁。
小女孩身上散发出的,赫然是太乙金仙的实力。
“这帮先天人族也太猛了吧,先是玄都,再到丑,一个两个的都快超过我了……”
这个发现,让李庆之心头一酸。
这八万多年,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不。
是下了个10MB的废物系统。
他回过神来,轻声问道:
“丑,你觉得我们从哪里开始看好呢?”
“单凭盘古大神喜欢。”
丑说完话,便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的身旁。
特么的,又是三无萝莉。
现在的作者都好这一口吗。
李庆之抽了抽嘴角,自顾自地走进了大殿中。
从外边看,这只是一座普通的殿堂。
但其中却别有洞天。
不仅有良田万顷,山川湖泊,
更有飞禽走兽,游鱼虫虾。
活脱脱一个世外桃源。
若不是乾坤珠还在李庆之的储物戒中好好待着,他都怀疑这东西被玄都给偷了。
放眼望去,一个个人族的举动令他惊讶无比。
种下种子的人,会催动术法,唤来绵绵细雨。
腌制腊肉的人,会燃烧符箓,造出烈日当空。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这就是玄都说的不敬天地吗……”
李庆之低下头,默默想道。
在鸿钧合道之后,洪荒生灵对天的敬畏心理,十分强烈。
更是普遍认为天象乃天意,不可更改。
但如今的人族,竟把天象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思想已经超前了几万年。
要知道,直到公元一千多年,
“先进”的西方猴子还认为雷电是神明的武器,凡人不能使用,
直到某个叫做富兰克林的小可爱在雷雨天放风筝,证明了闪电只是普通的能量……
扯远了。
在这蒙昧的洪荒,居然见到了如此先进的思想,
李庆之要说不惊讶,是不可能的。
再往前走去,更令他意外的是,在这玄天殿中,人们什么东西都不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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