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河东张文远,不怕死的就过来吧!”
杀的起兴的张辽不管不顾的冲了出去,敌人的卫兵也很快就和张辽战在了一起。
“那个,是谁,大唐怎么还有这么勇猛的人,难道被我们斩杀的那个人不是他们的第一勇士吗?”
一个头盔上镶嵌着宝石的中年男人惊恐的说道。
他们在扎营之前,曾经杀了一支大唐的斥候队伍,大唐的斥候队是标准的五十人队,他们灭杀这五十人却足足花了将近两百人,尤其是最后这个斥候队长,生生的凭借一己之力杀了三是多人,这让这群没见过世面的憨憨以为,那就是大唐最勇猛的战士了。
“那可能是大唐最后的勇者吧,公爵大人,我们快退,先离开这里。”
“快来人保护公爵大人离开这里。”
“我们离开?”
这个公爵身为贵族,多少还要一些面子,要知道他们所信仰的骑士精神中,最唾弃,最让人瞧不起的就是临阵脱逃。
“对,为了胜利,我们暂时的躲避一下,如果我们在这里,骑士们无法放开手脚的战斗。”
不得不说,这个人的一张嘴是真的厉害,睁眼睛说瞎话都不带眨眼的,明明是逃跑却让他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对,为了胜利,为了让骑士们更好的战斗。”
“勇士们,为了你们的荣耀,为了帝国,为了你们的家族,拼杀吧,杀了这群饿狼。”
举着手里华贵的宝剑,大喊了一声之后,这个公爵赶紧骑上一匹高头大马,屁滚尿流的跑了。
“将军,他们的马好大啊!”
张辽的副将看着敌人的战马说道。
“我知道,他们这种战马我们也缴获了不少,不过不适合骑兵作战,倒是更适合当苦力,这种马力量强,但是跑得慢,一会都跟紧了,咱们就追他们了。”
“追上他们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好嘞!”
张辽身后的勇士们一个个兴奋的说道。
这场夜袭让他们打的就跟训练一样,敌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或者说在敌人的眼里,还没有夜袭,偷袭这几个字眼。
他们所知道的战争就是两方把人马摆好,然后面对面的冲锋,他们自己还美其名曰骑士精神,说白了,就是文化底蕴不够,还想彰显自己的高大上罢了。
要说玩冷兵器战争,咱们才是祖宗,是全世界的祖宗,咱们玩三十六计的时候,他们恐怕才刚刚用上铁器,咱们这边开始用骑兵的时候,他们恐怕连铠甲都没穿全呢。
这就是差距,怎么说呢,别说是大唐了,就是大唐被大唐覆灭的突厥对上这群人也是手到擒来,把他们打的跟儿子一样。
有句话说的好,叫爸爸的爸爸叫爷爷。
而爷爷的爷爷……
算了,他们整个文明都不一定能传承那么长时间,毕竟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英语上辈分最高就是祖父。
(别骂,就初中的时候英语及格过,好像是这样)
“公爵,快走!”
眼看着张辽要杀透重围杀过来,这群贵族终于不装了,连盔甲都不穿了,上马就要跑。
“阿曼达,记得把白天缴获的那个盔甲给我带走,我还没见过那么精致的盔甲呢。”
不出意外,这个公爵穿的是白天在那个斥候队长身上拔下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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