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师,我猜应该是萨拉斯语。”
阿尔瓦提起差不多六七斤重的兔子,巡逻的时候狩猎路边的野味很正常,哨兵可不是什么富裕的职业。
维斯把兔子捆起来挂在背后,争辩道:“不一定是魔法师就会高等精灵语,达拉然同样有强大的人类法师。我好奇的是他竟然连通用语都不懂,而且相貌也很奇特,看不出是哪个国家的人。”
阿尔瓦耸耸肩,“总之不会是兽人。一个能够开辟出私人空间的强大法师,我们招惹不起,还是继续巡逻。”
被误认为是法师的云峰在天色完全暗下来之时终于看到有零星灯光的小镇,顺着喧嚣和吵闹声,云峰找到外面挂着狮子头招牌的旅馆。
推开旅馆的木门,云峰感觉自己仿佛到了美国十八世纪的酒馆,木质的餐桌座椅,四周是身穿粗麻衣服的白人,柜台里面的男人只多了一件马甲。
语言不通让云峰万分痛苦,座位上已经坐满了人,他直接找到柜台的老板,掏出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金子。
“这些金子如果可以用,给我一顿晚餐,一间客房。”
见到出手如此大方的客人,老板顿时目露精光。一顿晚餐加住宿一夜,连一个银币都用不了,而手里这块金子,至少价值十个金币以上,够自己辛苦赚半个月了。
艾泽拉斯的货币还处在原始阶段,货币的本身价值就等于面值,金币银币和铜币,当然还有最高等级的紫晶币,但通常只在皇家贵族之间流通,普通人连看上一眼的机会都没。
狂喜的老板攥住金块只知道点头,飞快的招呼了一个伙计,打算把云峰送到客房。
云峰突然摆手,示意稍等片刻,转身向一张只坐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座位走去。
“尊敬的魔法师,能请您喝一杯吗?”
精神波动虽然很生涩而且不连贯,但表达的意思很明显,能够遇到一个和自己精神交流的人,云峰自然不想错过。
“是你在叫我?”
看上去大约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只是散乱的胡茬显得有些落魄。一身灰色应该穿了许久的麻布长袍,沧桑的眼神却极为明亮。
“是的。察觉到您以精神和旅馆的老板沟通,成为魔法师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像您这样精神力如此强大的法师,所以一时冒昧。”
精神的运用非常生涩,这么长的话男人用了半分多钟才说完整,额头已经冒汗。
云峰没好意思说自己不是法师,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混的非常不如意的法师,太落魄了。
指着男人身边的长椅,“可以吗?”
“请坐。”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云峰,一位旅人,在世界各地旅游。”
男人笑的有点苦涩,能够毫无顾忌的在这个世界旅游,实力之强已经不需要揣测。自己只是一个为了生活奔波的佣兵,完全不在一个层面。
“安格斯,一个普通的佣兵。魔法师只是自己自嘲的说法罢了。”
“没必要妄自菲薄。用心修炼,终究会成为强者的。”云峰随口安慰一句,他最想知道是这个世界的情报,虽然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猜测。
“而且你能够察觉到我的精神波动,这份敏锐可不是一般人有的。”
“应该说我只是比一般人更警惕罢了。”安格斯谦虚一句,“魔法师沟通周围的魔法元素,而精神力是根本。况且你并没有说话,老板就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不明白的是,您为什么不说通用语?”
“我对通用语并不精通,很难用来交流。平时一直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游荡,也少有接触人的机会。”
安格斯眼神一阵闪烁,最终还是笑道:“难怪如此。不过想要快速学习通用语并不困难,找到一位精通恶魔学识的术士,如果他肯帮忙,大概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可以精通一门语言。”
云峰微微吃惊,竟然还有这种好事,这比学习装置还快。
“那你有认识的术士朋友吗?如果只是需要金钱,可以随意提。”
阿格斯露出遗憾的神色,“很可惜。不过在暴风城的术士公会,应该可以找到你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