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丽手里握着一根铅笔,将证人的名单
圈了出来,要推翻一个证人的口供,除了找出供词的破绽,最重要的是要证明给陪审员看,证人口供的可信性是非常的低。
这时候证人的背景审查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辛可婷:“问题就在这里了。”
辩方的重要证人,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毫无犯罪记录,又没有案底,读书的时候品行良好,似乎品格攻击这一招派不上用场了。
先别管证人那边,我们首先要将所有最有力的证据指向被告,例如在凶案现场找到的攻击性武器均能找到被告的指纹。
现场的五十万现金的确是不翼而飞,而那些现金的确出现在被告的手里,这些都是无容置疑的。
辛可婷不解问道:“可是,被告入室抢劫的动机很有可能是陪审团同情他的理由,辩方律师很有可能会打人情牌,企图煽动陪审团或者法官,令他们相信被告是迫不得已的。”
夏丽丽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对了,辩方律师是谁?”
辛可婷望着文件:“好像是叶枫。”
夏丽丽苦笑着说:“深城港谋杀案就是他为被告做辩护,他成功地令被告无罪释放,尽管他使用的手段是挺肮脏的,但他打官司的手法比较独特,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输给他的原因,没准我真的太保守了。”
辛可婷提醒她:“喂,叶枫第一次赢官司,其对手是你耶。”
在这之前,他几乎一宗官司都没有赢过,在法律界的名气
不是很大,不过深城港的谋杀案使他的知名度提高了百分之二十。
夏丽丽好心提醒她:“你要小心一点,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招式。”
辛可婷信心十足地说:“你该不会以为我会输给他吧?打官司不是靠手段的,最重要的是靠证据,这一次所有有利的证据都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不可能会输。”
夏丽丽说:“我只是好心提醒你而已。”
辛可婷:“好啦,别研究辩方的问题,先核对这一边的人证物证。”
夏丽丽:“我们这边有三个证人。”
一个是楼下的保安,他在值班室值班的时候,亲眼看到被告鬼鬼祟祟地闯入公寓的范围内;
另外一个是住在高先生隔壁家的良也先生,他在案发的时候很清楚地听到死者与被告争吵不休的声音,还听到了打碎玻璃瓶的声音;
最后一个是住在死者对面的小女孩,她在录口供的时候曾经明确地指出,被告当时鬼鬼祟祟地拿东西撬开死者的大门,但碍于她的年纪太小,在法庭上所作的证供很容易被辩方推翻,因此暂时不考虑让小女孩出庭作证。
辛可婷表示反对:不行,本来我们的证人就已经够少了,如果再少一位证人的有力证供,对被告的指控会大幅度地减少。
夏丽丽无奈地说:“我只是给你一点建议,你可别忘了,你才是这一宗案件的主控官。这宗官司要怎么打,是你的自由。”
“物证方面呢
?”
“全部有被告的指纹,包括那把拿来刺死死者的水果刀,这是最有力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