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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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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李若庭稍稍迟疑,垂眸看杯中浑色液体,浓郁酒香扑鼻,应当是一壶难得好酒。

    他举杯一饮而尽,香醇的酒滑过舌尖入喉绵长回甘,连同他口中道不尽的苦楚,吞入腹中。

    先前他怨酒害了他和燕慈,是他无处可怨。如今酒是无辜的,今日是他的生辰,酒也是燕慈特意为他买来,自然是要多喝两杯。

    院中柳树被风拂动,花草影子摇曳。

    “说说江州的故事。”燕慈把人拥进怀里,轻声道。

    李若庭酒杯执在手中,身子软绵绵靠在燕慈怀里,他两颊没什么红颜色,不像已经醉了酒,眼神却有些迷离起来。

    他勾起嘴角道:“你先说一个都城的故事。”

    燕慈把人搂更紧了些,怀中人身上的酒气闻着香甜,他低笑一声,还真是不让他占一点便宜。

    两人安静了片刻,李若庭昂头看燕慈,他伸出食指,沿着燕慈清晰的下颚轻柔地划动,话中带笑道:“还想不想听江州的故事了?”

    燕慈眼神深深,他垂下头一口咬住了他的唇,带着酒气的舌头强行而入,把李若庭的嘴里搅得翻天覆地。

    李若庭不甘示弱地起身对坐在燕慈身上,他呼吸急促,尽全力回应着燕慈,唇齿之间啧啧响亮的水声让李若庭羞红了脸。

    燕慈啪地一下打在他的下腰处,声音低哑道:“想听就别蹭了。”

    李若庭趴在他肩上笑的花枝乱颤东倒西歪,揪住燕慈的衣襟笑了好一会,燕慈给他摸顺了气,才开口。

    他讲得是一个驭兽修士的故事,这名驭兽修士,在都城久负盛名。

    此人一生一共拥有过两只兽,第一只,是一只凶兽。

    他在初识这只凶兽时,他是不知这只是凶兽的。

    修士教它作战,教它本领,这只兽却在修士的谆谆教导下,修炼得道,成了一只神兽。

    灵兽与神兽只差一字,待遇却是天差地别。

    神兽得到了百姓敬仰,得到了香火供奉,视它为神灵降世。

    神兽在修士身边吃尽了苦头,成了神兽后便肆意妄为,眨眼几十年过去,无人敢反抗神兽的意愿,神兽渐渐开始吃人,吃了人,神兽化成了凶兽。

    百姓再也不愿供奉一只凶兽,还把凶兽犯得错误归在了修士身上,谁让修士要养大一只凶兽呢?

    实际上,修士暗地里与凶兽较量了不下十几次,次次都败下阵来。

    他只是一个修士,怎敌得过一只称神的凶兽。

    这时,他突然想到了另一只灵兽,那就是这只凶兽的孩子。

    以兽斗兽,胜算大了不少。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只灵兽在修士的指点之下茁壮成长修炼得道,数十年光景过去,凶兽惨死在自己的孩子爪下。

    被凶兽残害的百姓们普天同庆,又纷纷为这只灵兽供奉香火,把它又视为了神兽。

    这只灵兽,便是他的第二只兽。

    第二只兽成了神兽,心系天下苍生,百姓都说,这只神兽才是真正的神灵降世了。

    “这个驭兽修士真厉害。”李若庭听入了迷,低声呢喃。

    燕慈轻笑一声,继续说了起来。

    正是因为这个修士厉害,经过他指点的灵兽都能成为神兽,第二只兽便告诉他,要么他此生不再驭兽,要么它就把他吃了。

    修士年岁以大,早就无心再驭兽了,便答应了它,扔了法器,他娶妻生子过上了日子。

    好景不长,神兽再一次找到他,它说它还是不放心,法器没了可以再铸,修士也可以传授他的驭兽法子给他的子子孙孙,到那时候,又有同他一样的驭兽修士,带来了同样厉害的神兽,它该如何是好?

    难不成它也要走一次上一只神兽的老路?

    修士愤怒至极,却也无力反抗。

    他回想起自己悉心教导出这只神兽只是为了让它保佑天下苍生,神兽也确实同他教导的一样,成为了一只仁慈的保护神。

    天下苍生若能安宁,牺牲他一个,倒也是小事。

    燕慈伸长胳膊拿了杯酒,神情淡漠地说:“于是,神兽把修士吃了。”

    听完,李若庭拧紧眉心,神色惆帐地说:“这个故事不好。”

    燕慈看他对着远处怔怔,也不打搅。

    过了许久,院中柳树上落下几只夜间出来的鸟,估摸是见院中有灯又有人,被惊得聒噪起来,翅膀噼啪又叫,李若庭才回过神来,道:“你可见过女子卖发?”

    燕慈摇头。

    李若庭轻笑:“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一举一动气度非凡,定不是穷苦人家出身的人。”他顿了顿,“穷苦人家的女子,实在是拿不出钱来过日子了,头发也是可以卖钱的。”

    他慵懒靠在燕慈怀里,任燕慈喂了他一杯酒,才徐徐开口。

    他说,他要讲的,是个爱情故事。

    有一女子,面容姣好,命却不大好。

    本就出生在穷苦人家的她,嫁给了一个同样是穷苦人家的汉子。过门一年,女子生了个儿子,夫妻日子虽穷困潦倒,有了儿子,过得也能算美满。

    没多久,汉子得病没了。

    她与年幼的儿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十分紧巴。

    种地种菜的农活从来都是汉子做的,这下家里的重活通通落在了身材娇小的女子身上。

    女子时常以泪洗面,只叹自己的命不好。

    叹归叹,身旁年幼的儿子她没有不管不顾,一口水一口稀粥,有口东西吃都先把孩子喂饱。

    她不大会种地,便去镇子里替人浆洗,或是遛马洗马这种别的女子不大敢做的事,她也是乐意做的。

    一次,年幼的孩子病了,吵着要吃鸡腿。女子搂住自己的儿子,两人窝在残破不堪的屋子里,外面正在下雨,早就损坏的屋瓦失修,雨就这么漏进屋里,滴滴答答响彻夜。

    她低头看骨瘦嶙峋的孩子,不知是在谁人家见了别人吃鸡腿,病中更是嘴馋,哭闹不止要吃。

    家里再也拿不出银钱了,同样穷苦的娘家视她如瘟神,见她来了便以为是来要钱,她性子烈,不愿再回娘家。

    小镇上的人都知道,胡同里住了个的年轻寡妇,样子是生得极好,肤白貌美,一头墨发如瀑,乌黑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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