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来,矮人王郭光棍几乎都在金矿中度过,只有累了困了才出去走走,酿酒事业和烟草事业不能耽误,这些都将成为他们矮人一族的专利,发家致富的法宝。
半夜,从来没有开业过的酒馆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虽然天气有些冷,但他却依旧光着膀子,也不管有没有人招待,直接一屁股坐下。
“本店还没开业,阁下请回吧!”
郭光棍正在研究新的果酒,心情和状态都不是很好。本想着早点休息的,但吃了一些刺猪肉后,他又莫名其妙兴奋了起来,根本睡不着。
“贫僧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特地前来寻找失散多年的朋友!”盲僧缓缓开口,觉醒力量后双目被毁,但他却拥有惊人的听觉和嗅觉。
这个味道他一辈子都没法忘记,按理说城市里有两个很熟悉的味道,只是一个非常淡,淡到他没法去分辨。
正因为兄弟朋友之间的羁绊,他放弃了长达20年的苦修,不远千里来到这个贫瘠的地方!
“好了,喝酒的僧人不是好僧人,快走吧!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郭光棍心里有些难受,感觉这个蒙着眼睛的家伙并不是啥好人,要不然他身上也至于伤痕累累。只是矮人王的荣耀让他忍住发火,不然早就去喊附近的卫兵了。
“虽然贫僧双目已毁,但我依旧记得你的味道,大哥!”就在郭光棍靠近时,盲僧身体中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他不会认错,与之交谈的人绝对是大哥。
“呃?我可不想随便收小弟,现在自己都要人接济”
想想自己流浪的五年时光,郭光棍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若不是能遇到队友,他也许都死在风车镇了。现在发生的事情几乎与他无关,就算他不来这里,风车镇也会沦陷。
“不可能错的,光棍大哥,难道你忘记当年一起在大雪地上抽烟的兄弟啦?”
“不会的我们一起吃过槟榔,一起抽过香烟,还一起喝过酒!”
“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记忆,即使30年过去了,我依稀记得”
盲僧刘大壮缓缓说着,一字一句却如同石头般砸在了矮人王脸上,让他也回想起那段幸福快乐的时光。若不是听人讲起,流浪了那么久的他,都快记不起来了。
“大壮兄弟??”
“光棍大哥!!!”
两人互相拥抱,真心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再会。曾经一头飘柔粉色头发的兄弟,现在就剩下一根粉色小辫子,真心不知道这些年里,大兄弟都经历了些什么。
相互寒颤了几句后,郭光棍端来几杯新酿制的麦酒,还给大壮兄弟盖上兽皮大衣。本以为自己被提前传送了五年已经算久的了,没想到刘大壮竟然被传到了30年前!
“感觉怎么样了?如果可以的话,等下我们就去找二弟聊会!”
郭光棍现在十分喜悦,酿酒什么的事情都被他抛之脑后,这会儿没什么比兄弟相逢更加令人开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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