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狼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让宋越带着他去赵老大墓地祭奠了一下。
他将一瓶好酒打开,洒下一半,问宋越要不要喝,宋越摇摇头,他自己咕嘟咕嘟喝了两口,将剩下的又洒在赵老大墓前。
整个过程,老狼没说什么多余的话,回去路上宋越开车,依然戴着眼镜的老狼有些唏嘘。
“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最羡慕的一个地方,就是异常事务管理司。托你师父的福,我终于在有生之年成为一个有公职的人了,我很开心啊!”
“管理司是典型的事儿少权力大的地方,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审判权,可以说是一个地位超然的部门。”
“平日里呢,虽然有些风险,但即便有能力的大妖,只要还想在都市中生活下去,面对管理司的普通人员也得客客气气。”
“无他,只是不愿招惹麻烦。”
“所以我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天若是我在,可能也跟他们一样,需要在地下等着你送来一瓶酒喝。”
宋越能感觉到老狼的伤感,他又何尝不是?
虽然事情过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但每当想起这件事,都会像是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上,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也只有这种时候,才会明白,世间凡人对上修行界的大能,是如此渺小。
当真就如同蝼蚁一般。
“你放心吧,事情我已经大致了解过,如果最近这段时间他们能消停一点是最好,否则,我虽然只是一头瘸了腿的老狼,一身实力下降到没眼看,但终究是管理司的人,不会坐视不理。”
宋越看着老狼:“狼叔,您当年受的伤也很重?”
上过九关战场的妖,怎么想都不会太普通,但老狼如今的实力,的确谈不上有多高。
之前跟北海妖族那一战中,虽然只是短短的惊鸿一瞥,但宋越还是敏锐的注意到夫子、师娘和老狼这些人打的都比较吃力。
“当然很重啊!”
老狼无奈的笑笑:“正常情况下,一名大修士,别说瘸条腿,就算缺条腿都有办法再生出来,可我这条瘸腿,却是好不了的。而这只是我身上最轻的伤。”
对这件事,他同样不愿多说,只告诉宋越放心,他会看好家。
将老狼送到管理司,宋越回到自家,还是没见到红鸟,只能来到夫子家后院,让老牡丹帮忙找一下。
老牡丹欣然应允,这点事对它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不多时,巴掌大的小红鸟扑棱着翅膀来到夫子家,见到宋越,咋咋呼呼的道:“爷正耍的快活,找我干啥?”
这混账玩意儿,看来想用它当坐骑是不大可能了。
“我要出一趟远门,去外星球,你去不去?”宋越问道。
“我才不去!地球我还没玩明白呢,我恋家!”红鸟理直气壮的道。
神他么恋家,你从西方秘境跑出来的时候可没这么说过。
不过它不愿意去,宋越也不会去勉强,叮嘱一番之后,便让它走了。
红鸟走后,老牡丹告诉宋越,说红鸟最近跟城市里的不少鸟妖厮混在一起,每天吃喝玩乐好不快活。
或许是血统比较高级,这家伙在城市鸟妖的群体中地位还挺高,颇受众鸟拥戴。
怪不得玩得那么疯,家都不回。
宋越摇摇头,随后让老牡丹帮忙盯着点这座城市的动向,如果可以的话,整个杭城区域的信息也都留意一下。
一旦发现有修魔者,就立即汇报给夫子。
尽管夫子说李家会偃旗息鼓一段时间,宋越依然害怕会出现那种不受控的修魔者。
太大的区域他没能力去管,但在杭城地界上,他不希望再有无辜者死去。
交代完老牡丹后,宋越给小七发了条消息,告知他自己即将前往天越星的消息,小七依旧没回。
最后,宋越又买了几个大冰柜,放在夫子家别墅的地库里,在那里面留下大量的虾蟹肉跟龙纹豹肉。
做完这一切,他去跟夫子辞行。
夫子是个洒脱的人,既然决定让雏鹰单飞,就不愿干涉过多。
但宋越此行是前往无数光年外的星球,终究有些放心不下。
他从通天碑内取出一条细细的小红绳,乍一看有点像是女孩儿绑在手腕上那种。
夫子把它交给宋越,随之传授宋越驾驭法门。
“这是一条低配版的缚神索,以你目前精神修为,大概能捆住一名聚丹三到五秒,贯通层级的正常情况下无法挣脱。”
宋越有些震撼,连聚丹都能捆?
这是法宝啊!
夫子告诫:“法器这些,终究是外物,不过用来锦上添花,切莫忘记,自身实力才是基础。”
宋越虚心受教,将这根缚神索收好,跟钱哥那串不知来历的小铃铛放在一起。
看到那串小铃铛,宋越突然想起应该问问师父认不认识这玩意儿,于是他把铃铛拿出来,交给夫子:“师父您帮我看一眼,这是个什么法器?”
夫子只看了一眼,脸上便露出凝重之色,惊讶道:“迷魂钟这东西怎会在你这里?这不是奥,我明白了,是芊雪那姑娘给你的?”
“借用,借用。”看着夫子平和的眼神,宋越有些心虚的笑着解释,然后问道:“这分明是个铃铛,怎么叫钟呢?它很厉害吗?”
夫子摇头失笑:“早知道你有这个,我也犯不着那么为你担心,钱家那小姑娘对你是真好,很久以前就送了你一部顶级的步法,还专门找文物大家做旧,弄了个假名字糊弄你”
“啊?”宋越愣住。
“你学那步法,根本不是什么幻影迷踪步,而是一部名为青萍的顶级步法,即便是在修行界,在九关战场,这步法也是鼎鼎大名!”
夫子有些感慨道:“诛仙陨落,神佛消失,太多远古时代的顶级功法、法器流落人间,我这缚神索只能算是其中很普通的一件,你手上这个迷魂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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