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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我儿子已经醒了,你还敢给我甩脸子?
真当我怕了你啊!
还是丽娟说得对,就该好好教训冯倩一顿。
这个女人,真以为自己能赚钱,就能在安家为所欲为?
就算不能辖制住冯倩,给她添点堵,看着她难受,安母觉得自己也能舒坦些!
“逆行醒了,为了以防万一,让他立个遗嘱吧,省得以后有麻烦!”安母不再铺垫,也没有委婉,直接大咧咧的说了出来。
“立遗嘱?”冯倩一惊,她猛地转过头,凌厉的目光在安母、孙丽娟以及安逆行身上转来转去。
好哇,我就说怎么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啊。
原来是这儿等着她呢。
“立遗嘱”三个字乍一砸进耳膜,冯倩就意识到,事情果然有猫腻。
也不知道孙丽娟用了什么邪术,硬生生唤醒了安逆行。
他们唤醒他,不是因为他真的可以康复,而只是让他在“清醒”状态下,立一份遗嘱。
至于遗嘱的内容,冯倩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肯定是让安逆行把自己名下的财产留给那个私生子,当然,如果安母够聪明,她应该也会要一份儿。
可看孙丽娟那精于算计的模样,冯倩严重怀疑,孙丽娟会拿着私生子去忽悠安母,继而让她忘了在遗嘱上多个名字!
至于孙丽娟为什么不让安逆行直接把“遗产”留给自己,这也好理解,因为立遗嘱给小三,是不符合公序良俗,法律根本不支持!
但私生子可以!
私生子本来就有继承权,如果安逆行非要把财产都留给私生子,只要立遗嘱的整个过程合法,法律就会支持!
私生子才三岁,孙丽娟作为监护人,有权支配他的财产。
所以,最终安逆行的财产还是会落到孙丽娟的手里。
至于立遗嘱的过程是否合法,呵,孙丽娟既然早就计划着拿“遗嘱”搞事情,她肯定会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果然,就在安母的话音刚落,还不等冯倩表态,病房的房门就被推开。
一行人鱼贯走了进来。
打头的是个身着西服、手提公文包的中年男子,看他那副精明干练的模样,冯倩就忍不住猜测:这,应该是个律师。
“这是徐律师!”
安母按照孙丽娟的提醒,冷声对冯倩介绍道。
而律师身侧的几个人,其中一两个人看起来有些眼熟。
好像是安逆行的同事、渔友。
他们的来意,冯倩也能猜到,约莫是来做证人的。
果然,安母简略的提了一句:“这几位是逆行的同事、好友,他们是来做个见证!”
紧接着,安母又敦促医生表态,“大夫,我儿子现在是不是清醒状态?”
医生:……
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他又找不到切实的证据。
而病人的各项反应却又很正常!
他只得点了点头。
很好,万事俱备啊,只欠安逆行开口。
冯倩的心很乱,她更是觉得讽刺。瞧瞧人家准备得多充足啊,这是蓄谋已久!
而她一直视作亲妈的婆婆,则是最完美的帮凶,哦不,确切来说,人家是急先锋!
冯倩用力闭了闭眼睛,如果可以,她真想逃离这个地方,因为她不想亲耳听到安逆行说出让她心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