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打猎、旅游手续并收取合理的费用,那么这个公司肯定是盈利的,而且利润很客观。
此外艾琳还给洪涛进一步提了一个详细的建议,那就是洪涛不用全程负责这些中国富人出国之后的行程,他只需要把这些人出国之后的具体要求统计出来,一并发给美国的导猎公司。那么洪涛这里就可以收取一笔佣金,剩下的一切手续责任都由美国那边的导猎公司负责,即使出了安全或者其它问题,也和洪涛一丝一毫的关系都没有。
而且艾琳已经私下里接触了几家导猎公司。把这个合作意向也和他们谈过了,那几家公司对艾琳的这个建议非常感兴趣,相对竞争激烈、客源固定的欧洲和美国市场而言,中国越来越多的高收入阶层无疑是一块新大陆。这些导猎公司因为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因素无法直接进入中国市场,但是艾琳的这个建议正好让他们有了开辟中国市场的机会,有钱赚谁不乐意?
人家一个小姑娘已经把前期工作做到了这个地步,洪涛再说自己懒不乐意干也不合适了。而且这个工作类似于洪涛前世里做的旅游公司的工作,对于洪涛来说真不是什么新的课题,说不上轻车熟路,但是也不陌生。
最主要的是艾琳提出打算把这个自诩公司作为她创业的开始,她不想在律师事务所里一直熬资历,等着有了独立律师资格,再按部就班的去接各种案子。她也有她的理想,她的理想就是要开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
对于艾琳这个理想、其实在洪涛看来是梦想,洪涛还是挺支持的,年轻就该有年轻的抱负,虽然自己是个懒货,但是他不希望自己女朋友也是懒货,如果两个懒货凑一起生活,那这个软饭他找谁吃去啊!
其实艾琳这个理想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实现的机会,她目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正好接了一个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打官司的案子,艾琳虽然是一个实习生,但是她跟着的挂牌律师正好负责这个案子,她也得跟着一起做调查、收集材料什么的。而这时艾琳就显出了她的与众不同,她不光中文熟练、还比大部分美国人理解中国人的想法,这主要拜洪涛所赐,当初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没事就互相用中英两种沟通方式斗嘴,这样不光锻炼了两个人的外语,还把两国之间的不同之处也给深入了解了一下。
这件案子经过半年多的审理,虽然最终两家企业选择了和解,但是那家中国企业对于艾琳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还是很满意的,尤其对艾琳的工作很满意,他们认为这个美国小律师很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沟通起来基本无障碍,而且还具有一定的专业的知识,决定聘请艾琳作为它们公司在美国的法律咨询顾问。
最终艾琳并没有得到这个职位,因为按照美国法律,她还不是一个正经的律师,只不过是个实习生,是个未来的律师,所以现在她还不能单独进行于律师有关的工作,她只能让其他有律师牌照的律师接下这个顾问的肥差,然后她顶着别人的头衔去实际工作。
律师事务所对艾琳的表现很满意,他们决定在实习期满之后就给艾琳升职,让她成为律师事务所里最年轻的正式律师。并且打算让她到中国来工作,专门负责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业务。
如果这个升职计划正常实施的话,到了年底艾琳就可以来中国上海了,这样艾琳打算一边在事务所里继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一边也着手规划自己未来的事业,而这个咨询公司她非常看好。因为这种咨询公司没有什么实体经营,核心部分就是一些合同的签订、法律方面的手续,说白了就是一个往国外送人的集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