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南的闯过北的,游过山的玩过水的,留过学的访过美的,大街上面亲过嘴的。都来走一走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看看那些是要买的那些是光看不买的人,有需要和贪婪的伙计,信任我及不信任我的哥们。如果你看不出这东西的价值,你就不是来买东西的,而是来偷东西的。我昨天晚上泡了个马子,结果花的钱比一百多得多。”
镜头中,孙轰雷穿着件黑色风衣,高高竖起的风衣领子里面裹着条咖啡色的围领,让他看上去有些特立独行的酷劲。嘴里一串顺口溜,热络推销着他面前的一堆物品。群众演员们上前,将他的小摊子包围起来。
“有没有人喜欢珠宝首饰的,看看这串项链。意大利手工精制、保证是从实地离去偷来的,和我的手一样长,几乎和我的老二一样长。不要以为这些盒子都是空的,只有挖坟的人才卖空盒子。我看今天来的各位也不是有钱人,这样吧,不二价,一百块。”
开心饰演的托儿立刻上前掏钱,“你说一百块?”
“你聋了吗?”
“真是便宜,这是一百块,给我一个。”
孙轰雷继续叫卖,“靠过来,左脚向前移动,你的身体就会自然移动,这就叫走路。你也要买一个吗,靓女,好极了……”
在这部电影中,开心大量采用黑色风衣,围领,甚至是返毛毛皮一体皮衣,极具时尚与现代风格,充分体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黑帮风格。这些生活化的风衣,穿在一群优质型男身上,呈现在镜头之上的脾气、冷傲,都充满了视觉冲击力。
当年小马哥的风衣牙签,可是风靡了好多年。
赵小鼎操作着摄影机,用各种角度将叫卖的场面拍下来,口沫四溅的孙轰雷完全进入状态。或许“颜值王”智商令人堪忧,但戏疯子的潜质此刻就已经十分明显。
“快来买吧伙计们,这些可不是偷来的,只不过没付钱罢了。仅此一次绝无下例,因为那里换锁了!卖完再来就来不及了,等我一走后悔就来不及了!如果你没带钱,那么就算你倒霉!买一条项链送给你的老婆或者送给别人的老婆,只要不被逮住,野花总比家花香。”借着开心时不时眺望人群外的掩护,孙轰雷机关枪似地说着话,兴高彩烈地收着钱,卖着东西。
“老贝,有条子!”四下张望的开心突然大喊道,一马当先便跑了出去。
“顶你个肺。”孙轰雷猛地把东西往箱子里一塞,夹起箱子跟着跑向巷子深处。
“Cut!”罗克敌喊了停。
第一个镜头还算顺利,开心吐出一口气与孙轰雷击掌,“一起回去看看回放吧。”他走回导演岗位,认真看起了回放。
“怎么样,我觉得还可以?”罗克敌道。
看完之后开心却皱了皱眉,道:“感觉差了些什么,轰雷你觉得呢?”
孙轰雷两手一摊,“你是导演,你说怎么演就怎么演。”
开心琢磨道:“虽然有警察在屁股后面追,但跑的时候太过慌张,感觉像是摆地摊被城管撵一样,没点黑帮的气质。让我想想……镇定的跑,虽快不乱。我们两演的角色是街区小混混中的老大,虽然距离顶级大佬还有很大区别,也不是吓一吓就夹着尾巴逃跑的类型。需要潇洒一点,有点黑帮英雄气质……强尼,有雪茄吗?”
“要雪茄干什么?”罗克敌奇怪问道,还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雪茄盒子。
开心把自己的风衣扣子解开,将雪茄递给孙轰雷,“你试试边跑边点烟的感觉,我们再重来一遍。”
孙轰雷拿着雪茄眯了眯眼,与开心一起就这场戏连续试了好几次,慢慢找感觉。其他人并不太清楚开心想要哪种效果,可拍戏就是这样,大家都做着本职工作。
二十多分钟后,跑了好多遍,试戏差不多了,总算找着点门路。于是再次开拍。
一声“action”,两人慌而不乱的夺路而逃,开心边跑边解开风衣口子,从护栏上方一跃而过,风衣狂摆飘起随着奔跑在风中起舞。赵小鼎也是灵感爆发,猛然抓住这风衣吹直的一幕纪录下来。另一边孙轰雷动作也不满,边跑还边只手点燃雪茄,一口浓烟从嘴里喷出直吹往脑后,正好两个警察临演从烟雾中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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