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过分了啊!”
地痞抱歉地把火锅放下来。
这时候两桌拼成一桌,大家坐在一起,动手的地痞轮番敬酒,他们已经把好战的情绪转化为好奇的求知欲。
“敢问这位兄台尊姓大名?”
地痞诚心请教,黄瓜擦了一把脸上的酒水,百无聊赖地说:
“小弟不才,江湖人赏了个名号,都叫我水晶黄瓜。”
黄瓜开始胡说八道。
因为一直戴着假发,别人也看不到他的义骨,所以黄瓜把自己的坚硬描述成天赋异禀的身体构造,把这几个人糊弄地一愣一愣的。
吃着喝着,柜台下面探头探脑的王大旺发现这几个人居然喝成哥们了,而且这个叫黄瓜的男人实在厉害,那么多啤酒瓶砸在脑袋上都跟没事人似的。
于是乎王大旺觉得有必要在神龛上再贡上一根黄瓜。
而黄瓜也因此结实了这几名江湖好汉,听他们聊天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春天镇的当地居民。
为首的地痞叫小芳,别看名字不济,却是春天镇当地一霸,没少仗势欺人,听说早年间还辅佐过一名失踪的候补****。
王大旺认识他,当初他的弟弟王银角就是让这个小芳给带坏的,王大旺对他恨之入骨。
而小芳这个地痞虽然惹是生非,但也爱憎分明:独爱佳肴美酒,憎恨金钱铜臭。
正是因为这种独到的思维逻辑,所以小芳在春天镇吃饭从不买单。
做人嘛,开心最重要,钱不钱的无所谓,义字当头,呼风唤雨,这才应该是男人应该有的态度。
奈何春天镇所有开饭店的老板一致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小芳不为所动,好吃会喝,大肚能容,没少交朋友,这不,黄瓜就让他很欣赏。
几个人吃喝好半天,临走也没买单,互相还留下了联系方式,小芳回去睡午觉了,黄瓜晃晃悠悠继续溜达。
身上全是烟味酒味,还有不少碎玻璃和砖渣,黄瓜感觉很硌人,摸摸兜里还剩下几百块钱,就想着干脆换身衣服,皮衣再好也不透风,实在不舒服。
找来找去,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个服装店,黄瓜就进去了,门一打开,正好碰到兰兰。
于是黄瓜就跟着兰兰来找南国了。
南国听完,对黄瓜的遭遇表示欣赏,有个好脑袋到哪都不吃亏,这话没说错。
“不过,我这出来一趟也不容易,喔喔喔~如履薄冰呀,稍微不注意就栽进去了。”
“这话怎么讲?”
南国问黄瓜,黄瓜算计了一下说:
“你看,偷人家假发,喔喔喔~五百,关个三五天,过失造成他人死亡,这没个十年都出不来,还得附带民事赔偿,吃霸王餐砸东西,治安拘留十五天,全加起来还要重判,照这样下去,再多待半天,那我离立即执行就不远了,所以我说咱们还是回去吧喔喔喔~”
南国表示认同,黄瓜此举为国为民,而且旁边的秦寿也没走出熊本熊的阴影,真得尽快回去,不能在这瞎胡闹了。
“老闷他们呢?总不能不管他们了吧?咱们坐着小火车回去,他们又要好几个小时才能离开。”
兰兰发表了顾虑,南国想了一下说:
“这样,咱们去站台等他们,反正不四处乱跑了。”
四个人商量好,休息了很久,也都不那么疲惫了,这就从安置小区的背静地出来,一路沿着小道摸索,又问路又打听,想要找到回去的路。
刚走到一开始那条熟悉的马路上,南国就看到旁边不远处的天桥上竟然有个人被扔了下来!
拿眼睛一看,这人认识!
四个人赶紧跑过去,地上躺着的人居然是马海!
这会的马海已经气若游丝,张着嘴有出气没进气。
这是怎么回事?